ISO/ IEC 17025 及ISO/ IEC 17020 是CNAS致力于推動的國內實驗室(Laboratory) 及檢驗機構(Inspection Body) 各領域之國際認證,建立及提升國內實驗室/檢驗機構質量與技術能力之評鑒標準。然而,這2套針對檢測技術能力的認證有何差異?
這2套系統是比ISO 9001/ ISO 14001 等更加嚴謹的質量管理系統,是由CNAS直接承認實驗室及檢驗機構在特殊技術領域都具有能力執行特定范圍的工作,以向客戶保證產出結果的有效性。
- ISO 17025 是實驗室(Laboratory) 認證,證明實驗室的校正或檢測能力是否達到預期要求。
- ISO 17020 是檢查機構 (Inspection Body) 認證,證明檢查機構是否具備實施特定檢查工作能力。
兩者在質量管理的要求上具有一致性,在檢測活動上也有重迭之處,但主要的差異有以下幾點:
ISO 17025 |
ISO 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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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對象分類形式 | 任何規模的測試與校正實驗室,不論其人數多寡,不限其測試與校正活動范圍的大小。 |
型式A(獨立之第三者檢驗機構;如學術及研究機構、非營利財團法人、公證檢驗公司);
型式B(為隸屬組織之一個獨立部份;如產品制造廠之品保部或檢驗部門);
型式C(不須為隸屬組織之獨立的一部份;如產品供貨商或代理商提供內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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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對象不同 | 針對某特定物品透過程序驗證,決定該物品表現出特征。 | 對工廠設施、設備或作業現場執行特定目的之檢查;如產品制造能力檢查、工廠驗貨、工廠安全衛生、質量系統評估…等。 |
檢驗對象的標準要求 | 抽驗對象并沒有特定標準,主要是透過抽樣隨機選擇,作為判定結果的依據。 | 有標準限定的,因為所抽檢的對象不具代表性,其檢驗結果的符合性判定亦不具意義。 |
檢驗人員的學理要求 | 只需要了解產品送驗與檢驗方法。 | 須具有檢驗品之相關知識,如構造、制造流程的相關知識,以協助正確執行檢驗與判定其符合性。 |
檢驗結果的要求 | 測試或校正報告一般僅提供測試或校正結果,其結果是否符合要求由報告的使用者自行決定。 | 檢驗之產品、服務、或過程,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或法規的要求作符合性之判定。 |
因涉及技術及能力的輔導及驗證,跟實驗室及檢驗機構之現況,包括 人員、機臺、料品、方法、環境...等。而上述4個因素,會根據實驗室及檢驗機構引用的測試標準、項目的內容,都需要個別分開考慮。
基本上,制度及文件上都是比較容易解決的,重點在于在實際輔導后所可能遇到的「現場設備設施整改」及「數據調整之不確定性」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