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
9.3 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
1.2《關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總局公告2009年第119號)
第十條(七)企業應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產品保質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目的
2.1為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溯源的證據,從上下游及生產過程分析原因;
2.2更好的觀察留樣產品的質量變化,留樣室要模擬銷售場所環境條件;
2.3發現生產過程中產品微生物污染情況;
2.4更準確的確定產品保質期。
三、職責與權限
品控部門指定專人為留樣管理員,負責取樣及留樣觀察工作以及樣品的銷毀處理。
留樣員定期觀察并如實做好記錄,對產品的穩定性和保質期(廠負責期)提供資料和數據。
四、內容
4.1取樣
需留樣的產品,由車間質檢員在車間隨機取樣,并加貼留樣標簽,注明品名、規格、批號、數量等,留樣需填寫《留樣臺帳》說明品名、批號、留樣數量,留樣時間,留樣人等,樣品連同留樣單當天交給品管部。
4.2觀察
根據產品特點定期對留樣觀察品進行觀察,并記錄于《留樣觀察記錄》中,留樣觀察應關注:
產品顏色的變化:產品顏色變化包括產品長時間存放的色變和產品被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霉變(變黑、變白、變黃等)。
產品氣味的變化:產品在存放過程中伴隨著產品的氧化以及微生物的生長繁殖,油脂含量較高的產品容易酸敗,產生難聞的氣味等。
產品口感的變化:產品在存放的過程中隨著自身氧化以及水分蒸發、微生物污染等,會出現異味、變干等。
產品組織的變化:例如,蛋糕類產品可能會出現拉絲、惡臭等情況,面包在存放的過程中也會出現產品變硬、失去韌性、掉渣等情況。
4.3日常管理
因工作需要需動用留樣品(如備檢或取樣檢測等)時,須經品控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留樣員在《留樣記錄》中記錄樣品去向,如部分取樣,還應在留樣標識卡進行說明,作到帳、物、卡相符。
4.4異常處理
在留樣觀察或樣品取樣檢測,發現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可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處置。
4.5處置
留樣期到期需處理的樣品,留樣員列出清單并經品控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按規 定必須銷毀,銷毀時宜設置監銷人。
銷毀人、監銷人均在“銷毀記錄”上簽全 名。(留樣銷毀情況也可填寫在《留樣記錄》中) 已填寫完畢的《留樣觀察記錄》可歸入產品品質檔案中。
《留樣觀察記錄》保存至產品保質期后半年。期滿后按報廢文件銷毀程序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