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范銷售后的食品存在不合格或不安全時必須的召回,包括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避免食品安全危害繼續擴大。
二、范圍
適用于已銷售并確定為不安全批次的食品的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工作。
三、職責
1、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負責食品召回及處理的統一指揮調度,包括通知召回、實施召回、對召回產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向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報告召回及處理情況。
2、質檢部
負責對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適時提出產品召回建議,負責召回產品的驗證。
3、采購銷售部
負責向顧客發出產品召回通知并組織做好產品的召回工作。
4、生產部
負責召回產品的處理。
5、廠長
負責對產品召回方案的批準,確保產品召回過程所須資金和資源的供應。
四、工作程序
(一)產品召回的時機
當不安全批次食品已經銷售出去,應啟動召回程序,包括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以下情形會觸發召回程序:
1、顧客的投訴;
2、監管部門檢查發現不安全產品,責令召回;
3、媒體曝光的不安全食品或事件;
4、本企業內部檢查發現不安全批次的產品已經交付;
5、其他的改變(包括技術、法律行規和突發事件)影響到已交付的產品質量或安全。
(二)食品召回級別的確認
1、一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嚴重健康損害甚至死亡的;
2、二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一般健康損害;
3、三級召回:標簽、標識存在虛假標注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機制的建立
1、成立產品召回應急小組
2、需要召回產品時,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牽頭成立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明確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成員的職責,包括通告、回收、運輸、防護、驗證、處理等。小組成員來自質檢部、倉庫、辦公室、生產部。
3、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按職責的規定迅速開展工作。
4、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產。
(四)信息反饋與分析
1、信息反饋
1) 辦公室將顧客反饋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填寫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上,連同顧客的書面投訴一起報交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2) 本企業內部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嚴重質量問題時,發現人應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的形式及時向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報告。
3) 對國家抽檢發現本企業產品不安全、國家責令召回產品、媒體對本企業產品的負面報道等信息,發現者或接收者應及時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處理記錄表》的形式向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分析
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對收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如果發現產品不召回就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時,應組織產品召回;對政府監管部門責令召回的,應無條件立即組織召回,并向廠長報告。
(五)產品召回的實施
一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24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二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48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三級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72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2、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成立后,應根據職責分工,由指定人員立即查閱《產品銷售登記臺賬》,追溯產品去向,擬定發給經銷商的《產品召回通知單》或通告公眾的公告文,通知單或公告文上應寫明召回產品的名稱、規格、批次、出現的問題及嚴重程度。如果產品不安全與原料有關,則還需擬定《產品不安全問題緊急報告》,通知原輔材料供應商原料可能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其暫停供應相關原料,并查找原因予以答復。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填寫《產品不安全問題緊急報告》,提交當地政府監管部門。
3、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根據發貨記錄將《產品召回通知單》發給需召回產品區域的經銷商,要求經銷商停止銷售需召回的產品,并將這些產品下架、封存,盡快運回本企業。對運回本企業的產品,倉庫應做好隔離、封存和標識。
4、如產品已流入消費者手中,此時本企業應通過媒體及網絡向消費者公告需召回產品的相關信息(如生產日期、產品名稱、批號、不合格原因等),以及產品召回的網點、途徑,同時向消費者申明不要再使用該批次產品。
5、倉庫應停止發出與召回產品同一批次的庫存產品,對這些產品做好隔離、封存和標識,等待處理。
6、廠長應確保產品召回過程所須資金和資源的供應。
(六)召回產品的處理
1、產品召回后,產品召回應急小組應對召回產品及相關庫存產品進行評價并提出處理意見,以《產品召回記錄表》的形式上報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批準。
2、相關部門按《產品召回記錄表》上的處理決定對召回產品及相關庫存產品進行處理,包括對召回產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等方式。
(七)糾正和完善
1、產品召回完成后,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組織產品召回應急小組和有關部門對產品召回的情況進行總結。在總結中,應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明確產品召回涉及的銷售區域及產品種類、數量,召回產品的處理結果,召回對企業信譽的影響,召回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形成《產品召回記錄表》。總結的結論應上報廠長及當地政府監管部門。
2、質檢部依據總結的結論向各部門發出《糾正措施記錄表》,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3、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適時組織進行產品召回演習。通知相關方的方式、召回工作的各項措施(包括產品追溯)、受影響產品的處置等應在實施演習時使有關人員掌握。演習后應總結經驗教訓,并將這些經驗教訓作出記錄以便對相關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