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生物污染的控制
1.1 溫度和時間
1.1.1 應根據產品的特點,規定用于殺滅微生物或抑制微生物生長繁殖的方法,如熱處理,冷凍或冷 藏保存等,并實施有效的監控。
1.1.2 應建立溫度、時間控制措施和糾偏措施,并進行定期驗證。
1.1.3 對嚴格控制溫度和時間的加工環節,應建立實時監控措施,并保持監控記錄。
1.2 濕度
1.2.1 應根據產品和工藝特點,對需要進行濕度控制區域的空氣濕度進行控制,以減少有害微生物的繁殖;制定空氣濕度關鍵限值,并有效實施。
1.2.2 建立實時空氣濕度控制和監控措施,定期進行驗證,并進行記錄。
1.3 生產區域空氣潔凈度
1.3.1 生產車間應保持空氣的清潔,防止污染食品。
1.3.2 按 GB/T 18204.3 中的自然沉降法測定,清潔作業區空氣中的菌落總數應控制在30CFU/皿以下。
1.4 防止微生物污染
1.4.1 應對從原料和包裝材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1.4.2 用于輸送、裝載或貯存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設備、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與維護應避免對加工或貯存中的食品造成污染。
1.4.3 加工中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冰塊和蒸汽,其用水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1.4.4 食品加工中蒸發或干燥工序中的回收水、以及循環使用的水可以再次使用,但應確保其對食品的安全和產品特性不造成危害,必要時應進行水處理,并應有效監控。
2、化學污染的控制
2.1 應建立防止化學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徑,并提出控制措施。
2.2 應選擇符合要求的洗滌劑、消毒劑、殺蟲劑、潤滑油,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對其使用 應做登記,并保存好使用記錄,避免污染食品的危害發生。
2.3 化學物質應與食品分開貯存,明確標識,并應有專人對其保管。
3、物理污染的控制
3.1 應通過采取設備維護、衛生管理、現場管理、外來人員管理及加工過程監督等措施,確保產品免受外來物(如玻璃或金屬碎片、塵土等)的污染。
3.2 應采取有效措施(如設置篩網、捕集器、磁鐵、電子金屬檢查器等)防止金屬或其他外來雜物混入產品中。
3.3 不應在生產過程中進行電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產生異味、碎屑。
4、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
4.1 應依照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品種、范圍、用量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
4.2 在使用時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準確稱量,并做好記錄。
5、包裝材料
5.1 包裝材料應清潔、無毒且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5.2 包裝材料或包裝用氣體應無毒,并且在特定貯存和使用條件下不影響食品的安全和產品特性。
5.3 內包裝材料應能在正常貯存、運輸、銷售中充分保護食品免受污染,防止損壞。
5.4 可重復使用的包裝材料如玻璃瓶、不銹鋼容器等在使用前應徹底清洗,并進行必要的消毒。
5.5 在包裝操作前,應對即將投入使用的包裝材料標識進行檢查,避免包裝材料的誤用,并予以記錄,內容包括包裝材料對應的產品名稱、數量、操作人及日期等。
6、產品信息和標簽
產品標簽應符合GB 7718、相應產品國家標準及國家其它相關規定。
文章內容參考GB1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