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輻照技術是一種綠色安全的新型物理加工技術,在食品工業中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實用價值,目前已廣泛應用于食品的抑芽、殺蟲、殺菌等,輻照食品也逐漸商業化和產業化。
談到“輻照食品”,大家很容易與“核輻射區食品”相混淆,隨著日本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再次引起了大家對“核輻射區食品”與“輻照食品”的關注,也引發了部分消費者的擔憂。
那么輻照食品和核輻射區食品一樣嗎?食品伙伴網通過本文的簡單介紹,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二者的區別以及輻照食品相關的內容。
一、食品輻照VS輻照食品VS核輻射區食品
食品輻照,依據GB 1852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輻照加工衛生規范》的規定,是指利用電離輻射在食品中產生的輻射化學與輻射微生物學效應而達到抑制發芽、延遲或促進成熟、殺蟲、殺菌、滅菌和防腐等目的的輻照過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將食品輻照定義為一個過程,依據《食品輻照加工推薦性國際操作規范》(CXC 19-1979)的規定,食品輻照是指按照輻照食品法典通用標準的規定,通過電離輻照,特別是γ射線、X射線或加速電子對食品產品進行加工的過程。
輻照食品,依據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是指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
核輻射區食品,通常是指受到核輻射影響的農產品或加工品,這些產品可能攜帶高水平的放射性元素,例如銫、鍶、碘、氚等,這些元素可能會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從而對人體健康產生威脅,其中影響人體健康的主要是放射性碘(碘-131)及放射性銫(銫-134和銫-137)。
由此可以明確,食品輻照是純物理加工過程,輻照處理的目的是抑制發芽、延遲或促進成熟、殺蟲、殺菌、滅菌和防腐等。與核輻射區食品不同,輻照食品僅接受射線的能量,不直接接觸放射源,因而經輻照的產品不會有放射性物質殘留,按照規定劑量輻照的食品也不存在安全問題,因此輻照食品≠核輻射區食品。
二、被輻照過的食品是否有害?
1980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世界衛生組織共同組成的國際食品輻照衛生安全評價聯合專家委員會(FAO/WHO/IAEA)宣布,經過10kGy(輻射吸收劑量單位)以下劑量輻照的食品不會有放射性殘留的感生放射性,輻照后營養成分和營養價值與其他加工方法沒有區別,因此是安全的,今后無須再進行毒理學評價試驗。
1999年10月,FAO/WHO/IAEA發布公告,稱“不必設置一個更高劑量上限”并指出:在當前技術可達到的任何劑量范圍內的輻照食品都是安全的并具有營養適宜性。
眾多研究表明,輻照處理不會增加細菌、酵母菌和病毒的致病性,低劑量輻射對于食品中營養物質的破壞程度較低,對食品的口感和風味的影響較小。
此外,各類輻照食品也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其中嚴格規范了輻照劑量和照射要求,只要按標準規范操作,使用合理要求的劑量,輻照食品是安全的,對人體健康沒有威脅。
三、哪些食品允許進行輻照?
GB 1852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輻照加工衛生規范》中規定,輻照食品種類應在GB 14891規定的范圍內,不允許對其他食品進行輻照處理。根據現行的GB 14891.1-GB 14891.8系列標準,目前我國允許應用輻照技術處理的食品種類包括8大類,詳見表1。
表1 允許進行輻照食品種類匯總
標準名稱 |
食品種類 |
適用范圍 |
允許輻照劑量 |
GB 14891.1-1997 輻照熟畜禽肉類衛生標準 |
熟畜禽肉類 |
熟豬肉、熟牛肉、熟羊肉、熟兔肉、鹽水鴨、烤鴨、燒雞、扒雞等 |
≤8kGy |
GB 14891.2-1994 輻照花粉衛生標準 |
花粉 |
玉米、蕎麥、高粱、芝麻、油菜、向日葵、紫云英的蜜源的純花粉及混合花粉 |
8kGy |
GB 14891.3-1997 輻照干果果脯類衛生標準 |
干果果脯類 |
花生仁、桂圓、空心蓮、核桃、生杏仁、紅棗、桃脯、杏脯、山楂脯及其他蜜餞類 |
0.4-1.0kGy |
GB 14891.4-1997 輻照香辛料類衛生標準 |
香辛料類 |
所有品種 |
≤10kGy |
GB 14891.5-1997 輻照新鮮水果、蔬菜類衛生標準 |
新鮮水果、蔬菜類 |
土豆、洋蔥、西紅柿、蘋果等17種 |
≤1.5kGy |
GB 14891.6-1994 輻照豬肉衛生標準 |
豬肉 |
旋毛蟲豬肉 |
0.65kGy |
GB 14891.7-1997 輻照冷凍包裝畜禽肉類衛生標準 |
冷凍包裝畜禽肉類 |
豬、牛、羊、雞、鴨等冷凍包裝畜禽肉類 |
≤2.5kGy |
GB 14891.8-1997 輻照豆類、谷類及其制品衛生標準 |
豆類、谷類及其制品 |
豆類、谷類及其制品 |
豆類≤0.2kGy 谷類0.4-0.6kGy |
四、輻照食品標識要求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對食品進行輻照加工,應當遵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對輻照加工食品進行檢驗和標注。那么需要輻照標識的產品有哪些?
需要輻照標識的產品有兩類:
(1)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任何配料作為原料的預包裝食品;
(2)經輻照處理的預包裝食品。
五、輻照產品如何進行標識?
根據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示“輻照食品”。例如,經過輻照處理的泡椒鳳爪,需要在食品名稱處標示“輻照食品”。
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任何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例如,經輻照處理過的方便面配料,應該在方便面配料表上針對輻照過的配料加注:“XX經過輻照殺菌技術處理”或類似字樣。
六、結語
對于輻照食品,我們不必擔憂,輻照食品并不是核輻射區食品,而是一種在安全生產方式中產生的食品,符合標準生產的輻照食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對于核輻射區食品,我們要重視。
8月海關總署發布公告:為全面防范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對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風險,保護中國消費者健康,確保進口食品安全,決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需特別注意產品的生產地,防止購買核輻射地區的食品,如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等。
如果懷疑購買的進口食品確定是來自核輻射區的食品,或者發生其他消費糾紛的,可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者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