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求迅速處理客戶投訴(客訴)案件,維護公司的信譽,促進質量改善與售后服務,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凡本公司委外加工產品遇客戶反應質量異常的申訴(以下簡稱“客訴”)時,依本施行辦法的規定辦理;
包括客訴的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等項目。
三、客訴分類
客訴處理作業依客訴異常原因的不同區分為:
1.非質量異常客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2.質量異常客訴發生原因。
四、客訴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1、銷售部門
1)詳細檢查客訴產品的訂單編號、數量、產品批次。
2)了解客訴要求及確認客訴理由。
3)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4)確認客訴整批產品的數量、批次、經銷商。
5)及時向質量管理人員發送異常圖片或異常實物。
6)迅速向客戶傳達處理結果。
2、OEM部質量工程師:
1)客訴案件進行確認。
2)向被委托方進行反饋,并要求被委托方對客訴案件的發生進行分析研討,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實施改善。
3)督促被委托方嚴格執行制定的糾正預防措施,并對其整改的效果進行驗證。
4)處理方式的擬定及責任歸屬的判定。
5)客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3、被委托方
1)對客訴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及嚴格執行。
2)改善結果向委托方質量負責人反饋。
五、客訴處理要求
1.銷售部人員于接到客戶反應產品異常時,應即查明該異常(編號、數量、批次、不良率、原因)、了解客戶要求,并在OA系統中的“產品質量及發貨問題處理申請表”中詳細填寫經銷商、產品批次、批數量、不良率等。
2. 為了及時了解客戶反應異常內容及處理情況,銷售人員應在一天內了解客訴的情況并提交異常申請單,OEM質量工程師審核鑒定后,做出處理意見,并提報上級領導批示。
3. OEM質量工程師對客訴進行確認后,應及時向被委托方進行反饋,正常的情況下在5個工作日內給出處理意見并告知銷售部。
4.銷售部不得超越核決權限與客戶做任何處理的答復協議或承認
5.各部門對客訴處理決議有異議時得以“簽呈”專案呈報處理。
6. 客訴不成立時,銷售人員在接到質量管理人員的處理結果后,應及時向客戶通報并在規定收款期收回應收帳款,如客戶有異議時,再呈報上級進行處理。
六、退貨處理要求
1、銷售部接到已結案結果后依核決的處理方式處理:
1)賠款:
銷售人員接到處理結果后,經與客戶溝通后,由客戶開具的賠款單據或證明送回質量負責人留存(如消費者投訴,應傳發購物小票給質量負責人留存);
如果在OEM質量工程師確認前,就已經發生賠付事件,那銷售人員必須向OEM質量工程師提供相關賠款單據或證明,以便核對。
2)退貨:
a)銷售人員在接到退貨處理結果后,應協助經銷商在5個工作日內統計好所退產品的數量,并把統計好的數量、經銷商名稱及經銷商地址提報給OEM質量工程師;
b)在OEM質量工程師未通知之前,銷售人員或客戶不得私自退貨;
c)銷售人員及時把已經確定的退貨方式通報給經銷商,并協助經銷商進行退貨事宜;
d)如須經銷商安排物流退貨,則銷售人員必須督促經銷商在退貨的物流單據上注明經銷商名稱、負責人、經銷商地址及電話;
e)如未按以上退貨要求操作導致確認不了退貨數量,而影響補貨的及時性所造成的后果,則由銷售人員負責;
f)當處理結果出來后,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退貨工作,由OEM質量工程師負責溝通生產商確定哪種退貨方式,銷售人員和客戶負責退貨的具體操作。
2、補貨處理要求
1)原則上,先退貨后補貨,當退貨到達廠商,確認退貨數量后,再按退貨的數量進行補貨;
2)當出現批量性質量事故導致產品全面召回或單批次超過100件以上的質量事故,根據市場情況可以考慮先補貨后退貨。
七、處理流程
八、附 則
1.本規定經各部門研討、總經理批準公布,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規定由企業OEM質量負責人負責起草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