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加強對生產、運輸、餐飲服務各環節的過程管理,將存在食品安全及危害的產品及時從市場召回,防止給食用者造成損害,使產品召回工作規范化,特制訂此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場的產品,包括工廠生產、門店自產和代售的其他商品。
三、職責
1.品管部負責此制度的編制、修訂,召回信息評估,以及召回工作的組織實施;問題產品的原因分析和糾正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市場部負責召回通知的對外宣達及后期的品牌形象維護工作。
3.營運部負責外部相關信息的收集與及時反饋,召回工作的具體實施。
4.生產部(包括工廠和營運生產)、采購部負責糾正措施的實施。
5.總經理負責召回命令的最終下達。
6.各部門實施電子信息快速溝通,確認事發源頭及原因,啟動召回制度,并對過程情況實施電子信息記錄,由品管部最終整理存檔。
四、內容
1.召回的分類
a) 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
b) 一般性損害消費者健康;
c) 不損害消費者健康。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a) 內部信息:由各相關部門提供食品安全有關的各種信息,如:工廠自測或自查結果等。
b) 各部門負責外部信息收集
i.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規變化
ii. 客戶通知:顧客的需求及反饋
iii. 新聞媒體: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
iv. 有關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
v. 同行的信息。
3.產品安全危害調查
a) 是否符合產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b) 是否含有非產品用原輔料、添加非產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產品當做產品;
c)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產品數量、批次及流通區域。
4.產品安全危害評估
a) 該產品引發的產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發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b) 不安全產品對主要消費人群的危害影響;
c) 危害的嚴重程度和緊急程度;
d) 危害發生的短期和長期后果;
5.召回方案的確定
根據內、外部的信息來源,由品管部對信息進行評估,根據其危害消費者健康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圍。
6.產品的召回程序
a)追溯:對市場反饋或自主發起的食品問題,品管部組織各部門按照產品批號→出廠報告→生產記錄→巡檢記錄→原料的逆向流程進行追溯,分析原因。
b) 根據評估結果,確需召回時,由品管部填寫召回通知單,注明召回產品名稱、規格、批號(生產日期)、召回方式、時限、召回原因等,經總經理批準,各部門配合執行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單需同時送交至倉庫、物流和營運,庫房停止該批產品出庫,營運停止該批產品銷售,物料負責召回產品的運輸回庫。
c) 各相關部門立即實施召回工作,并填寫產品召回記錄,及時向品管部反饋召回工作情況,統計召回數量。
d) 品管部調閱生產或采購及庫存情況,明確應召回數量,核對已召回數量,統計召回差額,及未召回品去向。
e) 當召回品和已明確去向的未召回品數量總和等于待召回數量時,召回工作結束。
f) 召回產品暫存倉庫不合格品區,并做好標識。
g) 品管部組織對召回的原因分析,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以避免再發生。
h) 召回工作結束后,品管部完成產品召回報告,呈交公司總經理審核。
五、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會簽完成之日起正式實施。
六、附表
《召回通知單》
《產品召回記錄表》
附表1:
召回通知單
記錄表編號:
經確認, (產品名稱)存在質量問題,根據***相關規定,現通知將此產品實施召回,以消除產品隱患,保障消費者安全。
召回產品信息
產品名稱 |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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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規格 |
生產日期/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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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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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方式 |
召回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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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過程建議采取的預防措施 |
品管部: 總經理批準:
附表2:
產品召回記錄表
編號:
召回日期 |
召回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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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召回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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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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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產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產品批號 |
召回數量 |
產品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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