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論壇的各位壇友都是食品行業的專業人士居多,相信大家對食品廠不同類型的審核或多或少都有所接觸。
目前國內比較常見的審核以二方審核(供應商審核)和三方審核(獲取認證證書)為主,部分大型集團公司也有自己的內部審核和稽核(一方審核),對于政府主導的例行檢查和飛行檢查最近幾年較為普遍;我呢由于工作際遇原因有幸參加了各種類型的審核,故在這里想跟大家聊聊不同審核類型的關注點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供大家參考,也歡迎大家共同探討和進步。
一、二方審核
首先來說說二方審核(常見于供應商審核/委托審核)。
這個類型大家其實討論的比較多,也非常的常見,尤其是現在稍微具備點規模的企業對于供應鏈把握能力的需求和食品安全的關注提升 ,都不可避免的涉及對供應商的審核;同時呢,這也是審核內容最多變,要求雜亂無章,讓人眼花繚亂的一類審核。
為什么會導致這樣的情況呢?其實這是由于審核主體多這個原因導致的。比如我曾經參與過對一家醬油、醋生產企業的不同委托方的二方審核,由于委托方來自三個實體企業/機構,審核的要求差異非常大,比如類似阿里等知名電商的二方審核要求,對于知識產權的關注內容相對較多,因為其需要有穩定可靠的供貨來源,不希望牽扯到相應的糾紛之中。
對于其它大型食品企業的二方審核來說,關注點則是常規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內容較多,只是不同的企業關注的點和詳略程度不同。所以對于二方審核來說,實施的人員應盡量提前獲取相應的審核材料,熟悉條款要求,盡量提前標記不常見條款,避免審核過程中的遺漏和審核的有效性。
而對于接受二方審核的企業來說,除了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外,應提前接洽和了解您的客戶的審核需求,也就是他的訴求是什么,當然由于大部分審核都不會提前提供審核內容,但是由于這些委托方本身就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實施了不少的二方審核,在網上搜索到相應的內容還是比較容易的。
同時對于接受審核的企業來說,現場和實施審核人員的有效性溝通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二方審核的條款都是委托方設計/確認的,故也有存在不合理和不適用的情況,所以合理的探討交流和抗辯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工廠方獲得相對好的審核結果。
二、政府檢查/飛檢審核
其次來說說現在很多企業面臨的政府檢查/飛檢審核。
目前很多企業都可能一年會遭遇幾次到十幾次的政府檢查,飛檢相對來說有次數限制,不會那么多,但是由于都是政府行為,故合在一起說了。就拿樓主所在城市來說,現在有區級、市級、省級專項檢查和國家級飛行檢查任務等各類檢查。曾經造成了我對一家保健品企業在不到半年時間里就對他檢查了三次的極端情況出現。
其實這類檢查任務相對來說就是程序化要求較多,檢查內容以法律法規規定條款內容為主,或多或少增加點地方要求。對于實施檢查人員來說,一般都以檢查條款內容直白理解為主,很少有延伸和跨越審核的情況出現,除非這個情況也是法規的要求,比如保健食品的共線問題。樓主在起初參加省局檢查任務時候就對這個要求把握度不足,提出了很多擴展延伸的要求,企業也認可,但是最后省局上報材料匯總時候領導要求刪除,導致材料返工的情況,浪費了個人和企業的不少時間,因為修改起來涉及企業需要蓋公章問題,也非常的麻煩。
所以對于此類實施任務的實施,一般都是以審核細則和條款為主,符合性以“有”“無”為主,而不應過多延伸到有效性方面(除非條款有要求)。
對于被檢查企業來說,其實是比較容易應付的,由于行政化要求和程序化要求較多,實際現場實施檢查的時候往往相對較短,檢查內容條款也是符合性為主,擴展延伸的較少,企業做好自身的日常工作,應付起來綽綽有余的了。
當然其實這類檢查里面還有一些體系檢查任務也是非常的細化和要求比較高的,但是一般此類檢查的初衷是摸底和輔導提升為主,很多會涉及處罰,故面對此類檢查的時候,企業秉持著學習的態度交流,一般來說也是沒有問題的。
而對于我前面說的行政類飛行檢查來說的話,往往涉及到行政處罰類的結果,所以對于現場開具的不符合項一定要仔細確認和權衡,以免導致嚴重的結果和無法關閉情況影響企業的實際經營;我曾經就遇到過一家企業現場沒有提出異議,簽字蓋章后,政府職能部門下達了停業整頓通知書后又去反饋現場實際情況不是報告描述情況的案例,一般此類情況是無法改變的,因為執法部分的人員都是以白紙黑字蓋章的內容為準的。
三、三方審核(認證審核)
然后再來說說三方審核(認證審核)。
其實相對于其它的審核,三方的認證就檢查的標準來說是最清晰和能提前預知的,因為認證必然有相應的依據,標準是可以下載學習的。必然常見的質量、食品安全、HACCP體系認證,都有對應的國標。
作為三方認證唯一比較讓人頭疼的地方就是不同的審核人員對標準的理解不盡相同,而且因為目前推崇的持續改進的存在,就導致了可以無限的延伸和擴展。往往就可能導致很多時候審核的要求可能過于的拔高,與企業目前的實際運營情況不太吻合的現象;但是由于本身這類認證是自愿性認證,一般老師也不會故意的刁難,也還是比較好溝通解決。
就審核人員應具備的具備素質而言,個人覺得首先是對標準的理解應該做到條理清晰,邏輯縝密,前后吻合和基于企業實際,因為標準本身有說明標準是契合于所有的組織采用的,基于PDCA而推動組織進行持續改進,對于基礎條件相對差一些的企業應首先讓體系良好運行起來,具備體系要求的各要素,能多從管理上幫助企業提升生產經營狀況,避免重大的風險和減少損失;而對于規模較大,體系成熟度高的企業應多從體系運行的有效性、系統性、流暢性、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予以關注。
就目前而言,樓主所在的西部地區較為推崇BRC和FSSC認證,很多企業都上馬,其實部分企業對于標準的條款理解、人員意識、基礎設施設備的落差都還是比較大的,就我個人理解而言,這些標準也就是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升級版,基礎還是得落腳到日常的基礎管理水平,只有做好了日常的管理,才能更進一步,做好更高層次的管理;如果一味的追求高水平管理,而脫離了企業實際生產經營管理水平,至少在管理上還是可能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的。
當然對于企業來說,很多時候如果是甲方企業的硬性要求,關系到是否供貨/上架之類的話,還是有必要集中精力短時間突破的。落腳點可以從體系文件的編制,日常管理的系統化,記錄的完善性等方面入手;論壇這些方面的帖子非常多,故不贅述,但是個人覺得還是應該不生搬硬套別人的東西,最好參考別人的體系架構,也就是體系文件層級的東西,融入自己日常作業的制度和記錄,這樣更好的符合體系的要求,也便于日常管理的落實和執行。
四、其它類型的審核
最后談談其它類型的審核吧。
常見的內部審核,有自己審自己公司的審核,也有集團的交叉審核,其實這個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好理解和應對的,都是企業內部的東西,只是如何做到有效性這點需要更多的思考。
其實內部審核除了關注系統性以外,更重要的是結合企業自身管理過程中的數據經驗和經驗值,設計一些針對企業自身的檢查項目,樓主曾經也做過半年的體系專員,針對體系檢查表的設計就應該關注企業歷史的生產品質異常數據,客訴數據,重大專案數據等,還有各類會議涉及體系部分的決議等,都是檢查應該首先考慮的關鍵項目。
其次還應關注輿論熱點、政策法規的調整等情況,做到更有針對性。
然后其實還有很多各種各樣的委托審核/檢查任務,其實都跟二方很類似,都是基于委托的要求,只是很多特殊的委托方的要求是非常獨特的,比如樓主曾經遇到過各類食品/餐飲取證前的預審核,資產廠房抵押的評估、政府監督抽檢不合格整改后的驗證審核等,都是為了特殊的目的實施的一個檢查任務而已,相對來說,目的性強,操作難度低,只是風險相對大罷了。
胡言亂語說了這么多,其實還是應該回歸審核的本質,審核就是通過收集可追溯和可復現的與審核準則相關的事實數據來形成審核證據,并依據準則形成客觀評價,并參照審核的目的形成審核結論;在日常的審核活動中,只要秉持著這個基本的原則,我覺得就是一次成功的審核;無論對于審核的實施方還是受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