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從中央到地方,一項法規的施行、一項標準的實施,需要給予一段調整以使其合乎最新規定的過渡期。
那么,什么是過渡期?法規、標準在過渡期應如何執行?過渡期結束后市場的產品都需要滿足新要求嗎?食品生產經營者如何應對呢?食品伙伴網帶領大家了解一下我國食品領域過渡期的相關規定,以期幫助大家明晰如何承前啟后,平穩度過過渡期。
一、什么是過渡期
一般而言,法規、標準的發布公告中會明確其實施日期,發布日期和實施日期之間時間差可以理解為廣義上的過渡期。
為什么要設置過渡期呢?
一方面,是為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技術調整、使產品滿足新的要求的預留時間;
另一方面,為已經生產、上市的產品的消化時間;
此外,為標準執行各方做好實施準備。
如衛健委關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更新的公告中明確,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兩個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對名單中涉及菌種分類和命名調整的,設置2年過渡期。再如,國家標準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的發布日期為2021年8月10日,實施日期為2023年9月1日,過渡期達兩年多。
二、過渡期內如何執行
在過渡期間原法規、標準仍具有效力;
過渡期結束時,生產的產品應符合新法規、標準的要求,通常以生產日期為分界點,即標準實施后投放市場的產品必須執行新標準。
此外,參考《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需要可以在過渡期內提前實施標準,但應公開提前實施情況。
三、過渡期的調整
產品從技術到生產再到市場流通,與法規、標準的實施之間有一定的不平衡性,考慮到市場輪換周期、減少包裝材料浪費、部分產品的特殊性以及中國的傳統消費習慣,會進一步對過渡期的期限、如何執行以及上市產品該何去何從進行解釋說明。
例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除標準內容的修改外,強調“本修改單和標準中適用于月餅、粽子的條款實施日期提前為2022年8月15日,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再如,國家標準GB/T 20980-2021《餅干質量通則》的實施日期為2022年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延長餅干包裝材料使用期限的復函》(市監食生函〔2022〕1344 號)中明確,為減少資源浪費,餅干生產企業可以將舊版包裝材料延期使用至2023年2月28日,該日期之后將不可以再使用舊版包裝材料。
四、承前啟后的過渡期
總的來看,新法規、標準過渡期期間,原法規、標準仍然適用,在過渡期結束前,按照原要求生產的產品,一般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此為“承前”。
在過渡期間食品生產經營者盡快極調整原輔料驗收標準、生產工藝、參數指標、產品標簽標識等要求,使其在過渡期結束時合乎新法規、標準的規定,此為“啟后”。
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具體的規定執行。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提前關注法規、標準的變化,了解過渡期的“真實屬性”,按照要求盡早有序調整,這樣才能波瀾不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