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類似方便面、速凍餛飩、速凍水餃、酸辣粉、米粉、米線、酸菜魚、速凍魚丸、牛排、膨化食品等預包裝食品,因為口味需要,常常配有醬包、醋包、粉包、油包、蔬菜包等調料包。
現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梳理匯總,以供參考。
一、調料包標識標注問題
細心的消費者可能留意到方便面里邊的調料包沒有任何標識,或僅標注商標,方便面等預包裝食品內的調料包是否需要按照GB 7718進行標識?
方便面等預包裝食品內的調料包,與其他配料等組成一個銷售包裝;調味包不直接面對消費者。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預包裝食品內調料包標簽標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27號中規定:方便面等預包裝食品內的調料包是預包裝食品的組成部分,不單獨作為預包裝食品銷售,不適用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因此方便面等食品內的調料包可以不按照GB 7718進行標識。
二、產品標識標注問題
按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1.1規定: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筆者認為,調料包可以作為復合配料在預包裝食品標簽配料表中標示。
考慮到方便面生產和包裝實際,產品凈含量和營養成分表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標示:
1.凈含量標識
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 2007年1月25日印發《關于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標注問題的通知》明確:一、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標注應遵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5號),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當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單件凈含量和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件數,或者分別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總凈含量;二、考慮到方便面的生產和包裝實際,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其凈含量也可標注為:“凈含量:面餅+配料XXX克,面餅:XXX克”
其他類似方便面的預包裝食品凈含量標示可以參照執行。
2.營養成分表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問答(修訂版)(四十五)銷售單元內包含多種不同食品時,外包裝上營養成分表標示:一是標示包裝內食品營養成分的平均含量。平均含量可以是整個大包裝的檢驗數據,也可以是按照比例計算的營養成分含量。二是分別標示各食品的營養成分含量,共有信息可共用。同一包裝內含有可由消費者酌情添加的配料(如方便面的調料包、膨化食品的蘸醬包等)時,也可采用本方法進行標示。
三、產品檢驗問題
從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中可以看出,方便面理化指標是單獨針對面餅檢測,微生物指標是面餅和調料混合后檢測。
其他類似方便面的預包裝食品標準中檢測項目沒有涉及到調料包。
四、食品生產許可證問題
方便面生產企業同時生產調料包,調料包不單獨對外銷售,只是作為方便面調味配料,調料包不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是按照方便面的生產許可申請單元,但是方便面生產許可的現場審核時,審核老師們會根據調味料審查細則要求對調味料生產車間進行審核。調料包假若對外出售的話,需要單獨辦理生產許可證,按照調味料的生產單元進行申請和發證。
《方便面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中明確:企業生產方便面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如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企業應制定調料包的驗貨制度,保證調料包的質量。
五、亟需解決的問題
1.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問題
調料包不單獨作為預包裝食品銷售,不適用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可以不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企業自己生產的調料包清楚具體的生產日期,但企業對外購的調料包不知道具體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存在質量隱患。
調料包雖不需要按照GB 7718進行標識,但預包裝食品內調料包,絕大多數是從其他企業采購過來的,作為生產企業,建議可以參考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2 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內容進行標示,即標注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內容如未在標簽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注明。
含有調料包的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可以參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1.7.2 規定標示:當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標示了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外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應按最早到期的單件食品的保質期計算。外包裝上標示的生產日期應為最早生產的單件食品的生產日期,或外包裝形成銷售單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裝上分別標示各單件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產品檢驗問題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只是籠統地規定了面塊和調料包的總菌落數上限。目前市面上所有的類似方便面的預包裝食品調料包的質量和檢驗,都沒有特定的標準規范,也缺乏監管準則。
調料包作為配料是預包裝食品的一部分,預包裝食品檢驗理應包含調料包。建議國家強制規定類似方便面的預包裝食品標注主料和調料包產品執行標準,監督抽檢和出廠檢驗可以分別按照各自執行標準檢驗判定,防止出現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中微生物指標混合檢驗出現不合格情況后分不清原因和責任狀況。
3.接觸材料污染問題
調料包作為配料,包裝袋直接接觸食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存在安全隱患。建議類似方便面的預包裝食品主料可以單獨包裝,然后與調料包一起進行二次包裝。
六、結束語
市場上預包裝食品內的調味料包質量游離在食品標準規定之外,處于監管失控狀態。正規企業尚能自律,自行制訂生產標準對質量進行把控;大部分企業將調料包生產外包給小廠生產,不法企業利用這個空子,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用劣質原料生產低價產品。存在無證生產、生產環境惡劣、使用地溝油、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重復輻照延長保質期等現象,呼吁盡快出臺標準,規范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