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下午,四川省宜賓市長寧縣福榮筍類食品廠在檢修設施時發生疑似有害氣體中毒事件,導致7人死亡,1人輕傷,屬于較大安全事故,此次事件就涉及危險化學品,那么什么是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有哪些危害,食品企業如何管理危險化學品,今天食品伙伴網帶大家了解一下危險化學品。
一、危險化學品定義及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指具有劇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還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學品。
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實行目錄管理制度,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將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采取行政許可等手段進行重點管理。目前,我國現行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為2015版。為逐步與國際接軌,根據化學品分類和標簽系列國家標準,從化學品28類95個危險類別中,選取了其中危險性較大的81個類別作為危險化學品的確定原則,《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對2002版目錄中的化學品進行了調整,并合并了《劇毒化學品目錄》,以確保劇毒化學品與危險化學品之間管理的協調性。隨著新化學品的不斷出現,以及人們對化學品危險性認識的提高,相關部門會對《目錄》進行調整,不斷補充和完善。
未列入《目錄》的化學品并不表明其不符合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對于混合物和未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為了全面掌握我國境內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我國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和鑒別分類制度,企業應該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60號令)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如果經鑒定分類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應該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3號)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從源頭上全面掌握化學品的危險性,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通過目錄管理與鑒別分類等管理方式的結合,形成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全覆蓋。
二、危險化學品的危險與危害
危險化學品的危險與危害主要體現在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三個方面。
1、物理危險
主要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氣溶膠、易燃液體、金屬腐蝕物等16類危險,比如檢修設備過程中出現易燃氣體的泄露發生的火災等災害。
2、健康危害
包括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致癌性等10類危害,比如危險化學品可致呼吸系統疾病,壬基酚可以影響人體的內分泌系統等。
3、環境危害
是指危險化學品排放到環境中,對土壤、大氣和水體的危害,比如工廠將危險化學品排放到水中,造成魚蝦以及水中的植物大面積死亡,氣體排放到大氣中造成臭氧層的破壞等。
三、食品企業如何管理危險化學品
在食品消毒清潔、生產加工、設備維修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比較廣泛,如果危險化學品管理不善,可能會導致火災、環境污染、爆炸、中毒等各種危險,甚至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如在2018年3月22號上午9時17分左右,河南三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制冷機房液氨儲罐安全閥發生泄漏,儲罐液氨最大儲量3噸,事故造成1人死亡。因此對危險化學品的有效管理與控制十分重要,對食品廠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危險化學品在購買、儲存、使用、運輸中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來執行。
1、食品企業對危險化學品在購買、儲存環節中的管理
食品企業需要用到危險化學品時,應該向具有合法生產資質的供應商購買危險化學品。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供應商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且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包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物、容器的材質以及危險化學品包裝的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企業在儲存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其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在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并且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企業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設置明顯的標志。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
2、食品企業對危險化學品在使用環節中的管理
企業應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食品企業,應當依照《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除以上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2)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4)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在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以及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在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食品企業對危險化學品在運輸環節中的管理
食品企業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按照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不得超載。運輸車輛應當懸掛或者噴涂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警示標志。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押運人員,并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于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食品企業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托運單位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安全的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應當按照國家船舶檢驗規范進行生產,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定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禁止通過內河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由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并且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運輸船舶,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
4、食品企業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
食品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企業應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如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向當地應急管理等部門報告;有關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5、食品企業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管理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并將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企業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如果企業沒有申請從事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許可證,則禁止相關活動。禁止混合收集、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內部自行從事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活動應遵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確保該過程的安全、可靠。具體操作規范可參考HJ 2025-2012《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GB 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標準。
四、小結
危險化學品無小事,安全隱患無大小,為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也日益嚴格,凡是違反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相關規定的企業,一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為企業應盡可能的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做到零事故,零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