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糾正措施、預防措施是企業日常質量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質量控制措施,然而很多人傻傻分不清,糾正、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究竟有什么區別呢?
一、定義不同
糾正: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糾正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預防措施:為消除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二、目的不同
糾正:針對不合格的處置。例如,瓶子倒了,將瓶子扶正。
糾正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的系統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度發生;例如,瓶子倒了,瓶子固定不讓它倒。
預防措施:揭示潛在的可能導致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防止發生不合格。例如,在新冠肺炎期間,戴口罩預防感染病毒。
三、對象不同
糾正:已發生;不合格,只是“就事論事”。
糾正措施:已發生;產生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是“追本溯源”。
預防措施:潛在但未發生,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是“未雨綢繆”、“防微杜漸”。
四、時效性不同
糾正:糾正是“返修”、“返工”、“降級”或“調整”,是對現有的不合格所進行的當機立斷的補救措施,當即發生作用。
糾正措施:在已發生不合格的被動情況下的積極反應(事后防范);是針對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如通過修訂程序和改進體系等,從根本上消除問題根源,通過跟蹤驗證才能看到效果。
預防措施:主動確定改進機會的過程(事前防范)。預防措施是針對潛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采取措施,措施的效果一般需要較長時期才能夠看到效果。
五、效果不同
糾正:是對不合格的處置,不涉及不合格工作的產生原因,不合格可能再發生,即糾正僅僅是“治標”。
糾正措施:糾正措施可能導致文件、體系等方面的更改,切實有效地糾正措施由于從根本上消除了問題產生的根源,可以防止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因此就糾正措施是“標本兼治”。
預防措施:預防措施能徹底避免不合格或不期望。
六、觸發條件不同
糾正:不符合分為不合格項和不合格品,一般情況下,所有的不合格品都需要立即糾正。
糾正措施: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四種情況是:審核發現的不合格、顧客抱怨的不合格、反復出現的不合格以及后果嚴重的不合格。
預防措施:預防措施在沒有發生不合格前提下,往往從數據分析得到這種預見和趨勢。
是否采取糾正措施以及采取何種糾正措施需要根據問題的大小、重要程度、后果、運作成本、不合格成本、對業績的影響、安全性以及顧客滿意等方面的潛在影響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