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征求<食品添加劑 愛德萬甜>等1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涉及對GB 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自2021年征求意見之后的追加修訂內容的征求意見。食品伙伴網帶您及時了解最新修訂變化。
1、刪除三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
隨著生產工藝的改變,相關企業反饋已無添加以下食品添加劑的必要性,根據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應具有工藝必要性的原則,本次修訂擬刪除以下三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
2、新增糖醇類食品添加劑在終產品標簽中的標示內容
2021年,“知乎月餅吃了拉肚子”上熱搜,其主要原因就是該批月餅中含有糖醇類食品添加劑,研究發現,部分人群過量攝入糖醇可能引起腸胃不耐受,甚至腹瀉,這類腹瀉是一種滲透性腹瀉而非病理性腹瀉。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發生,國際食品法典、歐盟、美國等其他國家在食品標簽上均有關于糖醇類食品添加劑使用相關的提示性內容。
近年來隨著《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 出臺,“三減三健”行動的持續推進,我國糖醇類的食品添加劑作為糖的替代品在食品中使用越來越廣泛。為了避免糖醇類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當帶來的腸胃不耐受等消費者不適,參考國際及其他國家的相關規定,本次修訂擬在 GB2760中增加對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糖醇類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性內容。在表 A.1 中糖醇類的食品添加劑增加腳注“在食品中過量添加糖醇可能引起消費者腹瀉,如添加量可能造成腹瀉風險,應在終產品標簽中對消費者進行相應提示。”涉及 D-甘露糖醇、赤蘚糖醇、麥芽糖醇、麥芽糖醇液、木糖醇、乳糖醇、山梨糖醇、山梨糖醇液。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