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建立相應的體系,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欺詐或摻假食品原材的采購風險,而且確保所有的產品描述和承諾合法,準確且屬實。
二、作用范Χ
本程序適用與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涉及的所有供應商。
三、作業權責
采購:對于所有供應商原材料索取相關資料。
品保:對供應商原材料提供的檢驗報告進行核實,驗證。圖片
四、作業內容
1、信息來源
行業協會,政府來源,私有資源中心。
2、對所有食品原材料或原材料組進行成文的脆弱評估,以評定或ð牌的潛在風險,考慮以下因素;
2.1摻假或ð牌的以往證據(主要參照《151種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單》)。
2.2可摻假或ð牌更具吸引力的經濟因素。
2.3通過供應商接觸到原材料的難易程度
2.4 識別摻假常規測試的復雜性
2.5原材質的性質。
薄弱性評估表如下:
評估規則:
a、原物料特性:原物料本身特性是否容易被摻假和替代。
b、過往歷史引用:在過去的歷史中,在公司內外部,原物料有被被摻假和替代的情況記¼。
c、經濟驅動因素:摻假或替代能達成經濟利益。
d、供應鏈掌控度:通過供應鏈接觸到原物料的難易程度。
e、識別程度:識別摻假常規測試的復雜性。
注:ÿ個類別的Σ害性等級根據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判定分值為1~9分,具體詳見下表:
五個類別的判定分值累加后計算等級分數。
等級分數評判結果判定:3-15分為低風險,可忽略不計的原料,不必采取下述行動。16-30分為中風險,不大可能摻假的原料,有新的信息時要再評估。31-45分為高風險,極有可能摻假的原料,需要采取下述行動控制。
3、在原材料被看做是存在摻假或ð牌的風險的情況下,應根據原料不同的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和或測試流程:
3.1采購要求供應商提供原材料擔保書。
3.2ÿ年提供一份第三方檢測報告,必要時取樣自檢。
3.3索取第三方質量或安全證書,必要時進行現場審核。
3.4在供應鏈關鍵點進行數量平衡測試- 數量平衡測試被定義為采購的原料量和在產品中使用的原料量是否相等。
采購的量=使用的量+庫存的量+報廢的量
3.5對采購的物料使用防盜包裝或鉛封。
3.6確保ó易商和中介機構(包括加工商,ó易商,冷庫,代理人和經紀人)在相應的監管機構注冊為食品經營者。
3.7當原料先擇范Χ較大時,選擇一些低風險的原料。
3.8一旦評估結果對原料供應鏈û有信心,需要改變供應鏈。
4、公司成品包裝上的標簽或聲明取決于原材料狀態時,需定期驗證相關證明(ÿ年至少一次),以確保證明符合性。這些聲明或標簽內容包括:
4.1具體來源或原產地
4.2繁殖\變種承諾
4.3保證狀態(如GlobalGAP(全球良好農業規范))
4.4轉基因生物(GMO)狀態
4.5身份保持
4.6特定商標命名成分
5、對供應商生產方法(如有機,清真,合禮)作業承諾聲明的情況下,我司有必要供應向商索取證書。
5.1相關產品整個食品供應鏈的各個階段(例如采購、加工和出入庫),應建立適當的控制,以確保食品安全防護的完整性。例如通過飛行檢查,警衛保護,管理層監督,員工舉報和視頻監控等方式
5.2政府部門最近公布的易摻假的原料,應立即采取相應行動控制,并對原料重新進行薄弱性評估。
5.3為保持對薄弱性評估的審核,以反映可以改變潛在的風險的不斷變化在經濟情況和市場情報,應對ÿ年進行一次正式的審核。ÿ年審核評估完成后,需對原料薄弱性的變化情況進行評價,是否需要進行控制措施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