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范清洗驗證程序,有效防止產品污染;
在另一方面通過驗證檢驗設備清潔操作規程是否能達到預期清潔效果。
二、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與產品直接接觸設備清洗效果驗證。包括化學和微生物兩方面內容。
三、職責:
生產部、技術質檢部、設備部。
四、內容:
1、清洗驗證的目的:
證明按規定的操作程序清洗的設備,在使用該設備生產產品時,沒有來自上批產品及清洗過程所帶來的污染的風險,從而確保生產的產品是安全、純凈、有效的。它是防止混藥混批的有效措施。
2、清洗驗證的特殊規定:
2.1針對設備結構特點和生產產品固有特性制定設備清潔規程,在清洗規程的制定時至少應明確規定清洗程序、清洗周期、清潔用工具、各部位清洗方法、以及選擇的清洗劑、消毒劑種類等方面的內容。
4.2.2確定與產品直接接觸設備的最難清洗部位,一般根據設備與物料接觸的表面積、生產經驗、設備結構來確定;選擇最難清洗產品種類,根據設備所生產產品的物理特性和實際經驗選擇1/3的難清洗品種分別測試。
3、驗證方法:
盡可能選擇一個能準確測定設備清洗后清潔程度的合理的取樣方法,為確保測試的重現性和清洗效果的穩定性,清洗驗證應連續做同一品種三個批次的測試。
3.1取樣方法和適用范圍:
3.1.1洗液法:取清洗過程中最終淋洗水作為被檢樣品的方法,適用于儲罐、管道等人不便直接清洗到的窄小細長或人不便進入塔、罐等容器的設備清洗效果檢測時使用。如輸液溶配及藥液輸送系統用以檢測藥物殘留物測試,注射用水系統清洗消毒后作微生物限度、不溶微粒檢查等。在檢測方面必須考慮檢測靈敏度確定洗液量。
3.1.2擦拭法:用清潔或經乙醇消毒過的棉簽等在指定的區域面積,適用于各種機械表面殘留物的測試,取樣部位必須選擇機械設備最難清洗部位,即為固體殘留物、液體沾
污的地方作為清洗關鍵點、檢測的重點。
3.2檢測方法:
3.2.1感觀檢測(目檢、手感、鼻嗅等):
3.2.2化學方法:
3.2.3儀器分析:
3.2.4微生物限度檢測:
4可接受的限度范圍:
4.1感官檢查
經清洗后的設備目檢無殘留物痕跡、無殘留氣味等。
4.2化學允許殘留含量:
4.2.1按其成品質量標準項下含量測定方法進行檢測接受標準:≤10ppm即1/1000日劑量。
4.2.2最難清洗部位棉簽取樣。其目的是評價殘留物濃度,取樣前棉簽用適當溶劑潤濕。
取樣位置應選擇設備最難清洗部位。
檢驗方法:按其成品質量標準項下含量測定方法進行檢測接受標準:≤10ppm或1/1000日劑量。
4.2.3沖洗溶劑取樣:其目的是評價成分在整個設備內表面(或與物料所接觸部位)潛在殘留量。
取樣位置:儲罐、管道等的清洗水出口。
4.2.4最終沖洗水取樣:其目的是評價水溶性成分(包括清潔劑)的潛在殘留量,同時以沖洗水作空白對照。
取樣位置:儲罐、管道清洗水出口。
檢驗方法:紫外分析或其它合適方法。
4.3微生物檢驗及可接受標準:
4.3.1微生物取樣應在化學檢驗取樣之前進行,而且應在另外一處類似難清洗部位取樣。以避免造成取樣過程的污染。
4.3.2最難清洗部位棉簽法取樣。
目的:評價最難清洗部位微生物污染情況,取樣前無菌棉簽須預先在無菌生理鹽水中潤濕。
取樣位置:即用滅菌棉簽蘸取少量滅菌生理鹽水,在驗證對象上規定大小內表面上擦試后,放入滅菌試管內備用。
檢驗方法;菌落計數法(CFU)或其它方法。
可接標準:菌落總數≤2cfu/cm2 4.4.3.3最終沖洗水取樣。
目的:評價整個設備表面微生物污染情況,同時以沖洗用水作空白對照,排除生產用水的微生物污染。
取樣位置:凡以水作為清洗劑技術質檢部可直接收取最后一次清洗用水至少100 ml作試樣。
檢驗方法:菌落計數法。
可接受標準:≤25CFU/ml或清洗水微生物限度標準。
5清潔驗證結論:
總結驗證結果,整理驗證報告由驗證小組成員評價驗證報告內容和結論。驗證文件:使用統一封面。
6清潔驗證方案內容:
目錄、概述(本方案制定的原因及依據。實施計劃,涉及到的程序)、目的、原理、執行的清潔程序、確定設備生產的一組產品、
選擇產品的參數、取樣位置(最好用圖表)、檢驗方法、確定限度標準。
取樣計劃。
6.1驗證的實施:觀察記錄進行分析檢驗。
6.2驗證報告:對驗證結果進行小結和評價,由驗證小組審批。
7設備清潔的再驗證:
如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需進行再驗證。
7.1清潔程序作重大修改;
7.2生產的產品有所改變;
7.3設備大修后;
7.4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
7.5設備清洗常規再驗證的周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