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疆麥趣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趣爾公司)生產的2批次純牛奶檢出丙二醇問題,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督促新疆市場監管局對麥趣爾公司開展調查,依法處置。新疆市場監管局和昌吉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對麥趣爾公司進行調查和對產品進行抽檢,經初步調查分析,麥趣爾純牛奶中檢出丙二醇為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香精所致。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的規定,丙二醇是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也是允許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和食品用香精中允許使用的溶劑。食品添加劑丙二醇在生濕面制品、糕點中的最大使用量分別為1.5克/公斤、3.0克/公斤。丙二醇不得在純牛奶中使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14家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生產的純牛奶和麥趣爾公司生產的純牛奶共23批次樣品進行了抽檢,結果顯示,只有麥趣爾公司生產的6批次純牛奶檢出丙二醇,檢出值在0.264克/公斤—0.363克/公斤。市場監管總局要求新疆市場監管局盡快查清麥趣爾公司違法事實,依法嚴厲查處,及時公布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