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貨查驗
1、倉庫保管員負責來料時的進貨查驗,查驗內容包括:
廠家資質
倉庫保管員根據采購部門部提供的有資質廠家清單,查看供貨廠家是否符合要求。
隨貨文件
倉庫保管員檢查檢驗報告、送貨單、裝箱單、發票。
物料
倉庫保管員檢查物料名稱、數量、重量是否與送貨單一致。
包裝狀況
外包裝應完好,包裝應無破損、滲漏,包裝應無受潮、水漬、霉變、蟲蛀、蟲咬,包裝標簽應內容清晰、無破損現象。
2、查驗完畢后,及時填寫查驗記錄,并將物料的存放于倉儲區內的待檢區,倉儲條件應符合要求,并有待驗的醒目標識。
3、 查驗完畢并合格后,倉庫物料保管員填寫物料請驗單交質檢部門,質檢部門取樣員接到請驗單后,應立即取樣,如不能立即取樣,應在兩天內取樣檢測,對于車間急用的物料,倉庫保管員應在請驗單上說明。
4、如有不合規定的項目,應及時告知質量授權人,根據情況作出降級使用、退貨或銷毀處理。
二、取樣
1、物料到廠,由倉庫經過外觀初檢后,填寫請驗單,交QA,如無請驗單或請驗單內容不夠詳細,QA有權拒絕抽樣化驗。
2 、QA接到請驗單后,一般情況下應在兩天內到場取樣,加急請驗的應提前告知QA,及時安排當天取樣。
3、取樣前需要核對請驗單內容,應根據不同品種、不同要求,對進廠原輔料、包材進行檢查:
包裝的完整性,應無污染、水漬、蟲蛀、霉變等情況;
品名、規格、批號、生產廠家、數量、批準文號,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等信息;
是否有合格證以及檢驗報告書,
核對無誤后,方可按要求隨機抽樣,如不符合情況,取樣人員應立即停止取樣,將觀察的的不符合規定現象記錄在取樣記錄中,并通知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可與采購人員和供應商一起進行。
4、取樣器具(包括取樣針、取樣器、不銹鋼勺、吸管等)應洗滌干凈干燥待用。盛裝樣品的聚乙烯塑料袋或玻璃瓶,要清潔、干燥、密封,防止樣品受潮或異物混入。
5、取樣時,取樣員更衣、清潔及消毒雙手、帶手套、帽子、口罩,應按不同樣品的不同潔凈度要求,使用與生產相同潔凈級別的采樣室(車),以保證樣品及原包裝物品的質量要求,以免污染。
6、抽樣必須具有代表性,取樣規則如下:
抽樣方法:
在每批原材料不同位置抽取樣本,使樣本平均分布在該批原材料的各個位置,如有擺放位置沒法取樣時,在卸貨過程中抽取樣本。
取樣件數:
以一批交貨時數量為“一批”,樣本單位為kg、個、件等。原輔料按批取樣,設每批件數為n,當n≤3時,每件取樣;當3>n≤300時,取樣件數√n +1;
取樣量:
按原輔料包材取樣件數每件中隨機取樣,注意取樣的代表性和均一性。取樣量為全檢量的三倍量,分成三份,一份用于檢驗,兩份用于留樣樣品。
核對
檢驗人員應核對檢驗樣品盒檢驗記錄,包括品名、規格和批號,無誤后方可進行檢驗。
7、取樣結束后,對于桶裝物料,將內層塑料袋用扎絲扎緊,將桶蓋封好后,貼上取樣人員簽字及日期取樣標簽。對于袋裝物料,需要將取樣口用專用封口貼封好,貼上取樣人員簽字及日期的取樣證。
8、取樣袋(瓶)要要有名確的標識,標識上應填寫品名、規格、樣品來源、原廠批號、進廠編號、取樣量、儲存條件、取樣人、取樣日期。
9、取樣后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內容包括:品名、供應商或廠家、規格、數量、取樣量、取樣日期,取樣人簽字。
10、取樣員將樣品帶到質檢部門,根據理化和微生物檢驗量、留樣量進行分樣,并填寫原輔料分樣記錄。
三、檢驗
1、核對
化驗員領到樣品后,核對標簽的物料名稱,批號,規格、件數、批數量、取樣量等是否與請驗單一致,如不符合應通知取樣員和倉庫,并進行核實。
2、領樣
核對完畢后,填寫領樣記錄,領取樣品。
3、檢驗
按照原輔料檢驗操作規程進行檢驗,出具檢驗報告。
4、判定
如合格,質檢部門出具由質量授權人簽字的物料放行單,倉庫保管員接到物料放行單后,將物料轉移至合格品區,并有合格標識。
如不合格,質檢部門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經質檢部門主管,質量負責人簽字后交采購部門,由采購部門與廠家協商解決,避免以后類似事情的發生。若是退貨要質檢部門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進行退貨處理。退貨時,應有退貨記錄;銷毀時,應用銷毀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