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食品函〔2019〕311號)。
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管局(廳、委)根據轄區實際,提出具體的試點方案,試點方案應當包括擬開展試點的食藥物質種類、風險監測計劃和配套監管措施等,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核定。
那么問題來了,截至目前,試點工作的地方有哪些呢?
根據近期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公布的信息以及對公開資料的查詢,整理了以下20個得到批復以及公布試點方案的地區。具體批復及要求等內容請詳詢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