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進一步增強我市廚余垃圾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不斷提高廚余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負責、全民參與的廚余垃圾管理體系,對原有《天津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津城管廢〔2019〕245號)進行了修訂,用于規范本市行政區域內廚余垃圾的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和利用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二、起草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參考了浙江省和廈門市的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并結合本市實際,起草了《天津市廚余垃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經書面征求相關市級部門和區城市管理部門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16條,采納了8條,因地方性法規暫無規定未采納8條。經反復溝通座談,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經政策法規處法律審核后,形成了《天津市廚余垃圾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根據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對廚余垃圾的定義進行了界定,規范了廚余垃圾垃圾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理單位的義務,明確了從事廚余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單位的要求。《辦法》中還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市級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列舉了廚余垃圾垃圾投放、收運、處置中的禁止行為及責任追究。
四、對標對表情況
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市工作實際起草,條款內容與既有文件規定相一致,并對上位文件中的規定進行了充分體現。
五、評估論證情況
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廚余垃圾產生量也快速增加,廚余垃圾管理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需要社會各方面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以及社會成員的自覺意識,其中更需要規范性文件的支撐。
一是加強廚余垃圾規范管理的需要。廚余垃圾具有含水率高、易腐性、致病等特點,相對于其他生活垃圾而言,高含水率的廚余垃圾在收運和處理過程中更容易對市容環境造成破壞。為進一步加大我市廚余垃圾管理力度,切實維護我市廚余垃圾處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促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嚴厲查處非法從事廚余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違法行為,確保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需要制定一部廚余垃圾管理辦法,
二是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需要。廚余垃圾作為生活垃圾分類中的重要一類,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之后會造成難以分離,末端處置效率降低,焚燒處置熱值達不到,填埋處置還會產生大量滲濾液,對環境影響巨大。因此有必要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加強廚余垃圾源頭分類、分類投放、收運及末端的分類處置,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廚余垃圾的處理效率,杜絕廚余垃圾成為牲畜飼料和回流餐桌,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的外部環境。
三是完善行業法規體系的需要。管理制度是立法的核心,7月29日頒布出臺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廚余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節的操作進行了規范,但表述比較籠統,針對性不強,不足以應對廚余垃圾行業的快速發展,亟需制定一部專門的辦法,有效解決廚余垃圾領域的問題,提升人們對廚余垃圾處理的意識,加強對廚余垃圾的管理,完善城市管理行業法規體系。
六、需要說明的問題
《辦法》中無新增政策,亦不涉及新增財政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