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重慶市“三品一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局(中心)、果業(果品)中心,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市獲證“三品一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優質農產品消費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三品一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際,我委決定繼續組織開展2021年重慶市“三品一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
重慶市已獲證的有效期內“三品一標”農產品(包括種植業、畜牧業和漁業產品)。
二、抽查任務
2021年重慶市“三品一標”監督抽查分4次完成,原則上每個季度開展1次。鑒于農產品供給受季度、品種、地域等因素影響較大,抽樣時間可根據抽樣地農產品實際情況靈活、多次抽樣。全年共監測樣品200個。其中無公害農產品35個,綠色食品150個,中綠華夏有機食品10個,地理標志農產品5個。如遇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我委將立即啟動專項監督抽查。
三、抽檢要求
(一)監督抽查嚴格遵循“抽檢分離”和“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抽樣工作由市農產品安全中心牽頭,具體抽樣工作由有關區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施。由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重慶)負責協助抽樣、樣品預處理及實驗室檢測等工作。抽樣人員應具備執法證件,且不得少于2人。
(二)監督抽查抽樣(制樣、存樣)、檢測、復檢、異議處理等工作的主要程序與方法嚴格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主要程序與方法》(附件1)規定執行。抽樣工作所需規范文書(抽樣單、封簽、樣品移交確認單、樣品標簽、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由市農業農村委統一印制。
四、檢測工作
按照 “三品一標”農產品國家相關規定的監測項目、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實施檢測工作。
五、執法查處
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檢打聯動”。各區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轄區內“三品一標”農產品的抽樣及執法查處;對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個樣品,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進行查處。
五、結果報送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重慶)除上報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原件,一式兩份)外,還應按季度填報重慶市“三品一標”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附件2)。
區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報送加蓋公章的不合格“三品一標”農產品核查處置情況表。
上述表格上報至市農業農村委,并抄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監督抽查結果需按照監督抽查程序依法處理,未經市農業農村委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屬地責任。監督抽查是法律賦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同時監督抽查作為考核項已納入食品安全考核評價。請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樹立“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理念,以查找問題、治理問題、提升短板為導向,做好監督抽查工作。
(二)遵規守紀,嚴格規范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執法監管的有力措施,各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承擔“三品一標”農產品監督抽查檢測工作的檢測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檢測技術要求,科學、獨立、客觀、規范地開展檢測工作,及時完成任務,對檢測結果負責。承擔監督抽查執法工作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嚴禁選擇性抽樣,杜絕地方保護主義,確保抽查客觀、真實、科學。
(三)加強執法,確保取得實效。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清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跟進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依據《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農政發〔2014〕6號)的規定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絕不手軟,依法從嚴處理,加大打擊力度,切實發揮司法震懾作用。
(四)強化協作,發揮監管效能。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承擔“三品一標”監督抽查任務的抽樣單位、檢測機構和執法機構要切實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注重信息交流共享和執法協作聯動,切實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在監督抽查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委聯系。聯系方式:市農業農村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李菁,89133703,E - mail:cqnwaqc@163.com。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