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施行。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定》要求,進一步推動深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的開展和有關智慧監管手段的運用,現將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提高全面認識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全面把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總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要求,深刻領會韓正同志在國務院食安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強調的“責任追究重點落到企業主責和首責上、落到企業法人上”的要求,繼續全面加強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運用大市場監管的職能和手段,多措并舉,切實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充分認識《規定》對于推動全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的重大意義,切實將其作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將《規定》的宣貫實施作為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領導責任、管理責任、風險管控責任、檢驗檢測責任、食品安全投入責任等重點主體責任的年度要點工作,加強本地區有關工作的細化落實,深化督導推進,形成“主要領導主動關注、分管領導靠前部署、監管部門推進指導、生產企業學以致用”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細化措施,推動落到實處
(一)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通過大會宣貫、開展培訓、專題解讀、開展研討、示范引領等形式,加強對《規定》的宣傳培訓,真正將《規定》傳達到轄區內每家企業,并將《規定》的有關要求作為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年度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內容,督促企業學習理解到位。
(二)引導《規定》落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安排,進一步細化推動落實《規定》的具體措施。要引導企業在學習理解《規定》主要內容的基礎上,根據食品類別、生產工藝等特點,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完善有關舉措,進一步將落實主體責任工作規范化、體系化。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采取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執法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各種監督檢查形式,加強對《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采取相關措施落實主體責任的,可以約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加強監管與處罰的銜接工作,涉及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并予以公開曝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實施行業禁入規定。
三、狠抓工作重點,提升質量效能
《規定》第四條、八至十三條、第十章分別對《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蘇市監食生〔2019〕227號)提出的“六個一”進行了深化豐富,講清了每個“一”應達到的標準和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規定》有關要求,因地制宜狠抓“六個一”的推進,進一步提升工作重點的質量效能。當前主要重點推進以下工作:
(一)啟用食品安全自查平臺。省局組織開發了《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平臺》,自2021年開始,全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正式實現網上報送及相關數據統一分析利用。平臺分企業端和監管端,企業端網址:http://www.jsfda.net/jsspzc/。用戶名為本企業SC號,初始密碼為spqyzc_2021,企業在首次登錄時應同時修改密碼。監管端已嵌入《江蘇省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信息系統》中,網址、用戶名和密碼同監督檢查信息系統。
全省食品生產企業應按照《規定》第十章和附件1、2有關食品安全自查種類、自查頻次、自查內容、自查報告時間等具體要求,通過企業端及時提交《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表》、《江蘇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表》(表中包括自查內容、企業整改情況和自查報告),提交步驟分為:提交承諾書(1)-企業基本信息填報(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填報(3)-自查實施記錄填報(4)-整改驗收填報(5)-自查報告填報(6)-自查報告導出(7)-自查提交歸檔(8),詳細操作見《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平臺(企業端)操作手冊》(附件1),其中,在平臺完成(1)-(6)的步驟后,應將自查報告以PDF格式導出(步驟7),在報告相應簽名蓋章處完成簽名和蓋章后,再以PDF格式上傳平臺,完成上報到屬地監管部門的正式提交歸檔工作(步驟8)。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錄《江蘇省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信息系統》,按照《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平臺(監管端)操作手冊》(附件2)規定的步驟,即可實現對本轄區所有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有關數據的分析利用等管理工作。
(二)繼續抓好監督抽考工作。2021年全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抽考覆蓋率要達到100%,合格率達到99%以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完成上述指標的同時,要將監督抽考對象從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向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檢驗管+理負責人擴展,根據本地區企業規模和人員數量,合理明確企業參與度(參與度=累計參加人數/累計參加企業家數)工作目標,共同促進全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考參與度的進一步提高。
(三)啟用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系統。已開發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系統的設區市局,請根據省局系統接口規范(附件3)盡快與省局系統對接;沒有系統的設區市局請于3月31日前將轄區內食品小作坊基礎數據(附件4)報送至省局,由省局統一進行系統初始化設置。后期有新增或注銷食品小作坊,縣(區、市)局可進行增補修改。預計4月中旬省局將完成所有設區市局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系統的初始化設置,屆時另行通知正式啟用時間。待該系統正式運行后,各設區市局要督促縣(區、市)局及時錄入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數據。肉制品、酒類重點品種食品小作坊每年檢查2次,其他品種食品小作坊每年檢查1次,當任務未完成時,系統會自動預警提示。
四、加強督導考核,及時總結成績
(一)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自2021年啟用食品安全自查平臺后,全省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的考核數據將以平臺的實時數據為準(納入考核指的是常規自查類型)。根據《2021年全省市場監管工作要點細化實施方案》要求,二、三季度末全省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應分別達到30%、75%,11月30日前應達到100%。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盡快將食品安全自查平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手冊告知本轄區所有企業,督促其按照考核進度要求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其中,季節性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在生產季內盡快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及平臺報送工作。因季節性或者其他原因停產半年以上的,恢復生產時應當組織實施自查并在平臺報送,同時應向所在地食品安全日常監管部門報告。自然年度11月30日之前從未有過生產活動的企業,不納入該年度應自查企業底數。企業常規自查的次數應按照《規定》第六十七條要求進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考工作。2021年食安員監督抽考工作目標為:二季度末,抽考企業覆蓋率達40%以上,合格率達95%以上;三季度末,抽考企業覆蓋率達70%以上,合格率達98%以上;年底,抽考企業覆蓋率達100%,合格率達99%以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工作安排,按照上述考核進度要求完成監督抽考工作。
(三)總結工作。省局將于三季度末組織拍攝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專題片,擬從強化部署落實、強化制度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強化著力重點、強化處罰力度、強化智慧監管、強化能力提升、強化社會共治等八方面全面展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推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的成效。請各地市場監管局在推進有關工作的同時注意有關典型素材和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省局將適時通知各設區市局上報有關材料,擇優納入專題片拍攝內容。
工作中如有相關問題,請與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聯系,聯系人:彭弘雷,邵進進,崔誠,電話:025-85537780,85537781,85537782。軟件公司運維電話:025-83273695。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