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促乳制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推動乳制品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現將乳制品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食品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自查的法定主體,應當建立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及報告。企業可以自行開展自查工作,或外聘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自查工作,也可以委托與食品質量檢查、質量認證、質量檢驗相關的第三方機構開展自查工作。企業自行開展自查工作應當成立食品安全自查組織機構,由法定代表人或質量安全負責人任自查機構負責人,指定自查人員并強化培訓考核,定期對本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價。
二、明確自查內容要求,科學開展自查
自查的內容應當包括食品生產者資質情況、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與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以及對上次自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監督抽檢不合格項目涉及問題的整改情況等。自查內容具體參照《乳制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以下簡稱《自查表》),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情況細化和補充自查內容。企業自查人員應當按照《自查表》認真核對檢查每一項內容并詳細如實填寫,由法定代表人或質量安全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連同自查報告一起一式三份,兩份交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一份由企業自行存檔。根據市場監管部門評定的風險等級和企業自身生產特點確定自查頻次,每家企業每年至少保證完成兩次自查,每半年一次。
三、合理運用自查結果,消除風險隱患
企業在自查過程中發現生產條件或行為不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如實記錄。整改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經法定代表人或質量安全負責人批準后可適當延長整改時間,但不得超過1個月。自查過程中發現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自行停止生產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同時填寫《乳制品生產企業自查風險問題報告單》(附件2,以下簡稱《風險報告單》)供監管部門核查,經監管部門核查綜合評估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活動。接到企業《風險報告單》的監管部門,應及時組織對企業報告的問題進行核查并填寫《乳制品生產企業自查風險問題報告核查表》(附件3,以下簡稱《風險核查表》),在核查過程中要監督企業采取相應處置和風險消除措施,指導企業及時消除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風險報告單》《風險核查表》均一式三份,兩份交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一份由企業自行存檔。企業應當將《自查表》《風險報告單》、整改措施材料、《風險核查表》納入企業檔案進行管理,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對企業開展自查工作的指導
由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指導乳制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有以下情況之一:企業未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的;經自查發現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又未及時整改的;經自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未依法依規報告監管部門,且未采取原因排查、問題整改、停止生產、召回問題食品等風險防范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產生社會影響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企業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企業每年度的兩次自查材料,包括自查報告、《自查表》、整改措施材料報送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如有《風險報告單》《風險核查表》則一并報送,并由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匯總掃描PDF版本后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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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