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881食品人學明白了嗎?(四)食品工廠選址的要求
前三期與大家進行交流了標準中的9個術語與定義,下面我們將對食品工廠選址的要求進行交流。本標準的3.1是新建食品廠在選保證食品安全的最基本要求。因此,所有食品廠必須遵守執行。
由于食品廠的建立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參照的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也是比較多的(例如:GB 50187-2012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Z 1-2010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 12693-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GB 50687-2011 食品工業潔凈用房建筑技術規范、GB 50073-2013 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等),而且涉及的知識面廣、知識深度深。今天,我們就從3.1.1和3.1.2兩個“不應”基礎方面知識進行交流。
一、3.1.1
標準內容:廠區不應選擇對食品有顯著污染的區域。如某地對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顯的不利影響,且無法通過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應避免在該地址建廠。
條文釋義:對食品工廠選址中食品安全因素的原則性規定,強調了食品工廠選址的重要性,強調了食品生產消除污染的重要性。“應避免在該地址建廠”的必須同時達到兩個方面:①該地址存在顯著污染源;②顯著污染源對食品生產的不利于影響無法通過改善措施消除。
小編理解:僅從影響食品安全方面角度來看,首先要理解顯著污染區域是指的是什么?其與廠址的位置關系?本標準的顯著污染區域是指造成污染的物質物質的發生源,通常是指向環境排放有害物質或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的場所、設備、設施、裝置或生物體。其包括天然污染源(例如:有放射性的礦山、正在活動的火山等);工業污染源(例如:鋼鐵廠、水泥廠、石油化工廠等重污染工廠);農業污染源(例如:由于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膜等,導致土壤、水質、環境遭受污染的場所。);運輸污染源(例如:大型貨運中站等車輛);生活污染源(例如:污水處理廠、城市垃圾填埋場所等)。廠址的位置是指與外部污染區域之間的位置。例如:在先前辦理生產許可證時需要提交的《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就是審查與現場核查該條款的依據之一。其次,當選址周圍環境存在顯著污染源,如何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可以滿足選址的要求?通常采用的措施為:①對大氣污染的措施可以通過增加廠房密閉性、加裝空氣過濾設施等;②對于農業污染的措施可以機械回收農膜,微生物降解農藥等。在實際建廠選址時,通過采取措施加以改善選址是迫不得已的選址方法(例如:企業提前購置了土地擬用于建設食品加工廠,但由于資金不到位、相關配套設施不完善,延期開工發現周邊環境變化存在污染源的情況下)。
二、3.1.2
標準內容:廠區不應選擇有害廢棄物以及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氣體擴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條文釋義:強調了擴散性污染源對食品工廠的危害。
小編理解:首先要理解擴散性污染源是指的是什么?本標準中包括“有害廢棄物、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擴散性污染源”。有害廢棄物指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單,但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利用處置過程中必然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廢物,主要包括工業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廢棄物,廢水、廢氣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污渣,以及除危廢物外的各種工業和生活源電子廢物等。粉塵指懸浮在空氣中粒徑小于75um的固體懸浮物。有害氣體指在一般或一定條件下有損人體健康或危害作業安全、產品可食用性的氣體和蒸汽。放射性物質指能自然地向外輻射能量,發出射線的物質。其他擴散性污染源指的可能產生擴散性其他或揮發性物質區域。其次,了解能產生上述擴散性污染源具體指的是什么?有害廢棄物是來自工業生產的各種廢棄物,廢水、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廢渣,以及除危害廢棄物外的各種工業和生產源電子廢物等。粉塵是來自礦山、鐵路、交通要道、貨場等。有害氣體是來自大氣二氧化硫、氯化氫、氟、二氧化氮等。化學工廠產生的甲醛、苯、甲苯、乙苯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垃圾處理廠不當燃燒情況產生的甲烷、一氧化碳等氣體。其他擴散性污染源是來自畜禽飼養場、畜禽交易場所、開發式水溝等。最后,針對上述兩個“不應”條款,食品廠在選址要如何做呢?①要充分了解選址周圍區域已有、在建、擬建企業的性質和產品情況;②到當地環境部門了解土地情況和周邊已生產企業的環保測評情況;③當地規劃部門提供選址意見及報告。
當選址出現上述兩個“不應”條款有關規定的環境因素,小編不建議采取改善措施進行建廠。希望通過本篇知識交流,能夠為理解選址條款起到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