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1〕18號)要求,決定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時間
2021年3月至6月。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全面排查
各市(州)要按照屬地管理責任,迅速組織對肉牛肉羊養殖場(戶)、販運經營者和屠宰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嚴格履行主體責任,不留漏洞和死角。
養殖環節:重點檢查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出欄保證制度及出欄檢測等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核查養殖檔案記錄,嚴防虛假承諾和記錄。
收購販運環節:重點檢查活畜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落實收購販運記錄信息制度情況,并動態掌握活畜購銷渠道。要會同有關部門排查活畜交易場所,重點檢查交易活畜有無檢疫證明、收購販運記錄。
屠宰環節:重點檢查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情況,嚴格核查相關檔案記錄,嚴防虛假記錄。
在全面排查時發現問題未涉及違法犯罪的,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強化監督抽檢
各市(州)、縣在養殖和屠宰環節排查過程中,要按隨機抽樣要求,按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樣品進行“瘦肉精”快速篩查。要按規程進行采樣、封樣,送檢,不得由被抽樣單位送檢。要選派業務骨干,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發現問題隱患的能力。在做好肉牛和肉羊問題排查的同時,各地要毫不放松抓好生豬“瘦肉精”監管,持續強化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落實好關鍵環節抽檢把關等措施。
抽樣要求:尿液樣品嚴格按照采樣規程進行采樣、封樣,并填寫《尿液中瘦肉精專項整治抽樣單》(見附件1),現場抽取的樣品,每個樣品抽取約100 mL,分成3份,1份留受檢單位(嚴密封樣,并提示儲存條件),另2份送省獸藥飼料檢測所。抽樣參照《豬肉、豬肝、豬尿抽樣方法(NY/T763-2004)執行,疑似陽性樣品應低溫(4℃)保存。
(三)強化檢打聯動
一是對現場快速篩查出的陽性樣品,要立即向當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并協助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對活畜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第一時間將篩查陽性樣品送省獸藥飼料檢測所進行確證檢測,確證后,要立即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告,并依法從嚴查處,移送公安機關追查。
二是在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環節發現涉嫌“瘦肉精”違法問題線索的,按照“瘦肉精”涉案線索移送與案件督辦工作機制,一律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并積極協調配合公安機關追查“瘦肉精”制售源頭和問題產品銷售鏈條,堅決打掉生產黑窩點和地下銷售網絡。
三是在屠宰檢測中發現含“瘦肉精”的活畜來自外省份的,取得確證結果后立即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反饋產地農業農村部門查處。
四是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監管人員存在為監管對象通風報信、在抽樣檢測中弄虛作假等問題線索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堅決打掉“保護傘”。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業農村廳成立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組。各市(州)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充分調動系統內各方面力量,強化協同配合,確保高質量完成任務。各地工作聯絡員名單于3月29日前反饋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發展處。
(二)暢通舉報渠道。我廳設立受理社會舉報的電話0851-85967420,0851-85967766。各市(州)、縣農業農村部門也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收集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核查,確保件件有反饋,有條件的市(州)可出臺舉報獎勵措施。
(三)加強督促督辦。各市(州)要建立情況調度和督查督辦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實。省里將通過明察暗訪、巡查檢查、隨機開展“瘦肉精”飛行抽檢等方式,強化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督促指導,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單位,必要時進行約談督促。
(四)抓好宣傳引導。各市(州)、縣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特別是網絡新媒體渠道,面向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的生產經營者,開展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宣傳,普及法律法規要求,通報違法典型案例,引導樹立守法經營意識。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合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作用。
請各市(州)農業農村部門按要求每周報送專項整治行動進展情況(見附件2),首次報送時間為3月29日上午10點前,此后每周一上午10點前報送,于6月28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我廳畜牧發展處。
聯系方式:
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發展處:羅玉潔,0851-85280971
電子郵件:gzsxmfzc@163.com
貴州省獸藥飼料檢測所:章厲劼,13908509240
附件:1.尿液中瘦肉精專項整治抽樣單
2.“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展每周調度表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