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確保廣大消費者消費安全和健康權益,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直銷管理條例》《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等規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保健食品經營管理指南(試行)》。《上海市保健食品經營管理指南(試行)》明確了關于經營者資質和信息公示、進貨查驗、產品標簽、說明書、廣告發布及宣傳、價格行為、直銷活動、兼有網絡經營行為的相關要求,用于指導本市保健食品經營者開展自查管理,依法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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