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食生〔2019〕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含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防止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扎實推進健康中國行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對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制定產品標準或者確定產品配方,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生產加工制作過程控制,配備符合要求的計量器具,由專人負責投料,準確稱量食品添加劑,并做好稱量和投料記錄,保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符合產品標準或者產品配方。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加工食品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對復配食品添加劑中所包含的各單一品種食品添加劑的實際名稱、含量進行確認計算,確保食品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原輔料控制和檢驗,對食品原輔料中帶入的食品添加劑合并計算,防止因原輔料帶入導致食品添加劑的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五、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加工食品應當盡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劑。積極推行減鹽、減油、減糖行動。科學減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倡導使用食品安全標準允許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質和甜味劑取代蔗糖。
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本意見提出的要求,嚴格按照本意見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防止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重點檢查產品標準或者產品配方、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的采購管理和投料使用、產品檢驗和標簽標識等,依法嚴厲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