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并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進保健食品注冊備案雙軌制運行,建立開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錄管理制度,以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為抓手,進一步強化產管并重、社會共治。
《辦法》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保健食品注冊備案雙軌制運行的一項重要監管制度和保障措施。針對當前保健食品審評審批面臨的問題,通過“兩個目錄”實現注冊備案的雙軌運行,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力爭管住、管活、管優,用科學監管理念促進產業高質量健康發展,用更優質的產品服務人民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辦法》規定,除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外,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國內外食用歷史,原料安全性確切,在批準注冊的保健食品中已經使用;二是原料對應的功效已經納入現行的保健功能目錄;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圍、對應的功效、生產工藝、檢測方法等產品技術要求可以實現標準化管理,確保依據目錄備案的產品質量一致性。
《辦法》規定,存在食用安全風險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確切的、無法制定技術要求進行標準化管理和不具備工業化大生產條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態環境和資源法律法規要求等其他禁止納入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據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新舉措:一是嚴格質量標準。保健功能目錄規定了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范圍,原料目錄界定了注冊與備案的通道,納入原料目錄的,可以直接備案。為保證納入目錄的原料安全有效、功能真實可靠、質量標準穩定,《辦法》嚴格規定了目錄納入條件、納入程序、管理方式。對納入目錄的原料和保健功能,設置了再評價和退出機制,對于最新研究發現有風險、科學共識有變化的,可以及時啟動目錄的調整程序。二是強化社會共治。《辦法》規定,任何個人、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在科學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均可提出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的建議。主管部門按程序要求組織審查、公開論證,符合要求的就可以納入目錄。這樣可以充分發揮社會資源科研優勢,提高原料和功能評價方法的科學性,解決目前單一政府主導而科技力量不足的問題,提高備案產品和注冊申報質量,提高審評審批效率。三是鼓勵研發創新!掇k法》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參與目錄制定,打通了新的保健功能研究開發路徑。鼓勵企業既繼承傳統中醫養生理論,又充分應用現代生物醫學技術,研究開發新功能新產品,改變目前產品低水平重復的現狀,促進保健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實施后,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將成熟一個、發布一個。隨著目錄不斷擴大,備案產品增多、注冊產品減少,生產企業和監管部門的制度成本也會降低。
《辦法》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