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9﹞2號)要求,為做好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質量興農推進會議及全省農村、農業農村局長工作會議精神,按照《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部署,我廳將在鞏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圍繞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問題,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堅持重拳出擊、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查處一批問題,查辦公布一批案件,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著力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和行業“潛規則”,規范農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行為,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務
(一)農產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植大戶等規模化生產主體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農業投入品、未按規定執行生產記錄制度及違反產品包裝標識規定等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開展生產記錄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未按規定建立、保存及偽造生產記錄行為。二是開展投入品使用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對農產品生產者使用國家和本行政區域內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超范圍和超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以及未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規定的行為,嚴格依法予以查處。三是開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執法檢查,對未按照規定對農產品包裝、標注或者附加標識以及偽造、冒用、轉讓或超期、超范圍使用農產品質量標志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此項行動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二)農產品收貯運環節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農產品收購、貯存、運輸單位及個人為重點,嚴厲打擊收貯運主體未執行查驗制度、記錄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指導農產品收貯運單位和個人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及收購、貯存、運輸記錄,對未按規定執行相關制度的依法進行查處。二是對收貯運環節加大執法力度,重點查處以下行為:收購、貯存、運輸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質一同貯存、運輸;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貯存、運輸農產品;使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的添加劑及包裝材料等物質的行為。(此項行動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三)農藥及農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蔬菜、水果主產區為重點,聚焦菠菜、油麥菜、普通白菜、芹菜等高風險產品,加強農藥使用指導,防控農藥殘留超標。
主要措施:一是嚴把行政審批關。加強農藥生產許可監管力度,規范農藥經營許可評審程序,強化證后監管。二是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管,計劃抽樣檢測農藥樣品600個,堅決打擊違規添加隱性農藥成分、制售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三是加強安全風險監測。加強農藥使用安全風險監測和評價。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四是加強農藥使用指導。加快特色小宗作物用藥調查與試驗。推進果菜等特色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制定,大力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此項行動由廳種植業管理處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四)“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圍繞肉牛肉羊和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環節,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以中小規模養殖場(戶)和屠宰點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瘦肉精”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二是采取“雙隨機”飛行檢查方式,在牛羊養殖主產區和消費重點地區,對牛羊養殖場、屠宰廠(場)和活畜交易市場進行“瘦肉精”拉網監測排查。三是落實好檢打聯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時跟蹤、追溯和查處,持續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壓態勢。(此項行動由廳獸藥飼料處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五)獸用抗菌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養殖大縣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獸藥標簽說明書夸大適應癥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動物、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者、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強化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管理。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為重點,強化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格核查獸用抗菌藥原料和質量檢驗情況,嚴格核對批準生產產品與原料藥品種對應情況,嚴肅查處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二是規范獸用抗菌藥使用。以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大縣為重點,嚴格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嚴格督導落實安全用藥管理制度,嚴格核查用藥記錄,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獸用抗菌藥安全、規范使用知識和用藥原則,提高養殖者對抗菌藥殘留超標和耐藥性危害的認識以及安全用藥能力和水平,強化檢打聯動,嚴肅查處養殖單位使用原料藥、假劣獸藥等違法行為。推進獸用抗菌藥減量化和“無抗”養殖行動計劃。三是開展蛋雞用藥專項檢查。以蛋雞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大縣為重點,加強養殖場監督檢查,強化雞蛋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對產蛋期禁用獸藥的宣傳力度,督促落實蛋雞用藥要求,對監督檢查發現未遵守休藥期規定、產蛋期違規用藥,或雞蛋獸藥殘留檢測超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四是全力推進獸藥二維碼追溯系統應用工作。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工作,確保12月31日前獸藥經營單位入網應用率達到100%,在養殖企業開展追溯試點。(此項行動由廳獸藥飼料處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六)生豬屠宰監管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城鄉結合部、縣鄉交通道路周邊、已取締的私屠濫宰點(戶)等私屠濫宰易發區和多發區為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注藥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嚴厲打擊屠宰領域違法行為。加強部門間協調合作,嚴厲打擊生豬注水、注入其他物質、非法屠宰等違法行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二是深入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活動,堅決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屠宰場點。三是推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活動,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流通、冷鮮上市”,發揮典型引領,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此項行動由廳獸藥飼料處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七)水產品獸藥殘留及非法投入品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海參、大菱鲆、河蟹、對蝦、烏鱧、鱖魚、鯉魚、草魚等養殖水產品為重點,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獸藥及其它化合物等非法投入品為重點藥物。針對產地養殖、魚塘出池及裝車環節開展重點整治,打擊使用違禁獸藥及非法添加物行為,管控違反休藥期上市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在海參、大菱鲆、河蟹、對蝦、烏鱧、鱖魚、鯉魚、草魚等重點品種主產區,督促落實水產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養殖生產單位建立完善養殖生產、用藥記錄,依法用藥,推進行業自律,加大誠信體系建設力度。二是加大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力度。加大對海參、大菱鲆、河蟹、對蝦、烏鱧、鱖魚、鯉魚、草魚等重點品種的監督抽查力度,重點檢測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等禁限用藥物殘留,掌握養殖生產環節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三是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針對海參、大菱鲆、河蟹、對蝦、烏鱧、鱖魚、鯉魚、草魚等重點養殖品種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藥物及非法投入品等行為。積極推進檢打聯動,對抽檢不合格的養殖生產單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此項行動由廳漁業漁政管理局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八)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嚴格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嚴查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添加,規范收購市場秩序,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力度,嚴格審核奶站和運輸車資質條件,加強許可管理,規范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推進奶站和運輸車標準化建設與管理。二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執法,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通過實施監督抽檢等方式,加大生鮮乳監督抽查力度,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三是開展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采用多種方式,對養殖場、奶站、運輸車進行抽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非法添加及擾亂生鮮乳收購秩序行為。進一步規范生鮮乳收購運輸的信息化、精準化管理。四是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監管,從建設優質奶源基地、保證優質飼草料供應、強化奶站和運輸車監管、開展奶源質量安全監測等方面,全面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建設和安全監管。(此項行動由廳獸藥飼料處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九)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整治重點: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為重點品種,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開展春季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從產、供、銷三方面開展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農資制假售假違法行為,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懲治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主要措施:一是狠抓執法辦案。嚴肅查辦制售假劣農資違法案件,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農資行為。瞄準重點地區,圍繞使用量大、合格率不高、風險隱患大的重點農資品種,集中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堅決查處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二是強化宣傳引導。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農業農村部門查處的大案要案,充分發揮警示作用。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普及識假辨假、科學種養殖和依法維權知識。三是推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按照農業農村部出臺的《農資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落實聯合懲戒制度。加快建立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積極引導各類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此項行動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廳內有關處室以及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相關單位參加)
三、重大活動安排
3月,會同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社等部門收視收聽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9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會同省市場監管局聯合舉辦遼寧省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啟動儀式。
4月,印發《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及《2019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全年整治工作。
3—12月,開展農產品及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監督抽查方案開展抽樣工作,并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依法嚴格查處。
3–6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3–9月,組織開展農藥、肥料、飼料、獸藥質量監督抽查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農藥隱性成分、獸藥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問題。及時通報監督抽查結果,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農資行為。
4–12月,組織開展“五一”、“十一”、“元旦”等重點時段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5—11月,對各地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6–11月,開展農藥市場主體專項檢查。查驗生產、經營、使用者檔案,規范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行為。
7–8月,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培訓班,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案例評價與實務指引》,加強對執法監管工作的指導。
9–11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
10–12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和農資打假績效考核和案卷評查工作。
11–12月,組織開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地方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推動各項行動深入開展。
2020年1–2月,通報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情況,總結典型經驗,查找問題不足,通報表揚案件查辦突出的市,并在目標責任制考核中進行加分。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領導,抓責任落實。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工作理念,積極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查處解決。各專項行動牽頭部門要印發具體的行動方案,將目標、重點、任務、措施進一步細化、實化,切實提高整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確定時間進度。同時,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查督辦,確保整治工作扎實開展。
(二)強化主體,抓網格化監管。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落實《遼寧省農委辦公室關于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的通知》(遼農辦質發﹝2017﹞498號)要求,同步建立規模以上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將規模以下生產經營主體納入監管名錄,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各地要根據監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監管名錄信息項,實施風險分級管理。積極推進網格化監管,要定格、定人、定責,科學設置網格體系,確定網格責任人,明確網格監管職責,逐步建立縱向分層監管到底、橫向分塊監管到邊、縱橫監管無縫對接的立體型網格化監管新模式。
(三)強化導向,抓問題發現查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創新問題發現機制,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飛行檢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監督手段,積極發現問題隱患。對于發現的問題線索,要緊盯不放,發現一個,查處一個,一查到底,形成嚴密的質量安全監督查處機制。2019年,實行問題發現查處臺賬制度,各地每月報送問題發現、查處的進展情況,堅決做到查不深、查不實、查不到位的不放過,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各地問題發現和銷號的數量將作為加分項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
(四)強化處罰,抓執法辦案。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落實《遼寧省農委轉發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意見的通知》(遼農質﹝2018﹞13號),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要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要向社會公布一批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典型案例,警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在執法過程中,要注意保存視頻和圖像資料,加強典型案例的總結分析,深入研究農產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不斷提升案件查辦能力。對于案件追查過程中不予配合的生產經營主體,要納入信用管理。
(五)強化共治,抓協調聯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系統內執法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推進,監管工作要強化統籌,行業管理部門要對突出問題,強化指導服務,同時要上下聯動,全省一盤棋統籌推進,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跨區域間的協調配合,尤其是產地銷地之間要建立共享抽檢結果、定期交流風險信息、聯合執法辦案的工作機制。
(六)強化共享,抓信息報送。建立固定的專項整治信息報送機制,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請分別于2019年5月、7月、10月和2020年1月的5日前報送截至當日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1),2019年7月和2020年1月5日前分別報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問題發現查處臺賬和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5日前報送上月問題發現查處臺賬(附件2)和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3),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2019年12月10日加報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況統計表、問題發現查處臺賬、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和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做好信息統計報送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請于4月29日前確定一名同志作為信息聯絡員,并將《專項整治信息報送聯絡員信息表》(附件4)報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數據報送的及時性將與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
聯系人:李沛炎;
電話(傳真):024—23447862;
郵箱:lnsncpjg@163.com
附件:1. 2019年1—XX月份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2. 2019年1—XX月份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問題發現查處臺賬
3. 2019年1—XX月份農業部門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4. 專項整治信息報送聯絡員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