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計劃重點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
贛食安辦字〔2019〕3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食品安全辦,省直有關部門: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計劃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1號)已由省政府印發。經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現將重點工作責任分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聯系人:馮鑠涵
聯系電話(兼傳真):0791-86355027
江西省食品安全辦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省直有關部門名單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
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計劃重點工作責任分工表
重點工作 |
責任分工 |
牽頭部門 |
完成時限 |
二、主要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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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四個最嚴”,強化食品小作坊登記和屬地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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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力推動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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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地監管部門要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規范登記程序,提高登記效率,對符合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嚴格依法登記,嚴禁隨意提高登記門檻、增加登記環節、拖延登記時限。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2)強化登記服務,指導和幫助食品小作坊通過整改達到登記發證條件,實現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率90%以上。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19年12月底 |
(3)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聯審聯辦制度,簡化辦事手續,實行網上辦理,實現食品小作坊生產者登記“一次不跑”。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19年12月底 |
2.強化食品小作坊屬地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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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縣級負責食品小作坊的監管工作,設區市級負責對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指導和檢查。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2)制定食品小作坊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一戶一檔”建立監管檔案,推進“互聯網+監管”,建立全省食品小作坊監管數據平臺,確保年度監督檢查覆蓋率和日常監管建檔率達到90%以上。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連續三年 |
(3)加大對酒類、肉類、米面制品、豆制品、糕點等重點品種和農貿集市、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城鎮主次街道等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頻率。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4)創新監督檢查方式,運用信息化系統開展監管,探索實行食品小作坊風險分級管理制度,進行分類監管、動態監管,常態化開展食品小作坊“雙隨機”檢查、飛行檢查和督查檢查。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5)強化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實現消費者關注度高和消費量大的食品小作坊產品年度監督抽檢覆蓋率60%以上,不合格食品后處理率100%。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連續三年 |
3.嚴厲打擊食品小作坊違法違規生產加工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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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聯合專項整治行動,以酒類小作坊和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小作坊為重點,強化對易反彈重點品種和重點區域的綜合治理,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公安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連續三年 |
(2)對生產衛生條件惡劣、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小作坊堅決依法清理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公安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二)注重服務,促進食品小作坊規范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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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力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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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宣傳教育,定期對食品小作坊生產者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小作坊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督促小作坊依法登記和規范守法經營,生產加工場所符合要求,自覺落實食品原料采購、生產加工過程控制、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2.推進食品小作坊的規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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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著規范提升的原則,切實采取幫扶措施,指導食品小作坊改進生產加工條件,建立從原料購進到銷售的全程記錄制度,規范食品的包裝和標簽,嚴格生產加工過程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2)組織制定傳統特色食品相關地方標準,促進食品小作坊規范生產。 |
省衛生健康委、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衛生健康委 |
2020年12月底 |
(3)對產能逐漸提高、規模不斷擴大的食品小作坊,積極鼓勵其轉型升級為食品生產企業。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底 |
(4)通過扶優治劣,倒逼生產條件差、質量品質劣、安全系數低、投訴舉報多的食品小作坊退出市場,提升食品小作坊產業整體發展水平。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底 |
3.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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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和商會的紐帶橋梁作用,鼓勵食品小作坊組建行業協會或加入相關食品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行業標準規范、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組織觀摩示范食品小作坊等多種形式,搭建“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業”的社會平臺,不斷加強行業自律。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持續進行 |
(2)開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到2021年底,全省建設約100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單位(每個縣[市、區]10家),以點帶面引領和推動小作坊行業規范發展。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21年12月底,每個縣(市、區)每年不少于3家 |
(三)引導集中化品牌化發展,推動食品產業整體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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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導食品小作坊集中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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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聯小做大,整合做強,建設適合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的集中加工區,完善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提供優惠政策鼓勵食品小作坊進入集中加工區生產經營。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2020年12月底 |
(2)引導并逐步在設區市建立統一的食品檢驗檢測、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監控、物流配送、電子追溯體系的示范區,統一進行大宗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風險管控、產品出廠檢驗、產品配送和追溯等關鍵環節操作,規范運行,節約成本。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2021年12月底 |
(3)爭取至2021年,每個設區市創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區1-2個。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2020年12月底完成1區,2021年12月底完成1-2區 |
2.打造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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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培育米粉、年糕、熏肉、臘肉等富有江西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在品牌建設發展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扶持,出臺食品小作坊品牌創建推廣優惠和獎勵機制,激發品牌創建活力。 |
各設區市、縣級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部門 |
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底 |
(2)強化宣傳推廣,支持舉辦食品小作坊產品博覽會等各種展銷展覽活動,鼓勵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參與旅游部門組織的宣傳推介活動,作為地方特色食品進入旅游景區特產食品專柜,不斷增加品牌影響力。 |
各設區市、縣級文化和旅游、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
省文化和旅游廳 |
2021年12月底 |
3.建立傳統食品技藝非遺保護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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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勵和引導傳統食品小作坊積極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設立代表性傳承人工作室,每年對代表性傳承人傳藝授徒給予相應補貼。 |
各設區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省文化和旅游廳 |
2020年12月底 |
(2)扶持非遺食品小作坊參與各類非遺宣傳展示活動,在對外文化交流活動中大力宣傳展示。 |
各設區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省文化和旅游廳 |
2020年12月底 |
(3)爭取到2021年底,全省培育出一批市場有需求、產品質量優、文化特色濃、品牌信譽高的傳統技藝食品小作坊。 |
各設區市、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省文化和旅游廳 |
2021年12月底 |
4.構建食品小作坊誠信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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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信息檔案,記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依法公開小作坊登記管理、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宣傳、廣電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底 |
(2)積極宣傳正面典型和曝光黑作坊,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消費者對食品小作坊的不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逐步形成誠實守信者得到消費者信任、有不良信用記錄者產品被市場拒之門外的良好共治格局,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
各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管、宣傳、廣電部門 |
省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底 |
三、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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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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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納入議事日程。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連續三年 |
(2)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提出具體措施,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底 |
(二)強化保障措施,提升服務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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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的投入力度,將提升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底 |
(2)加大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品牌建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食品小作坊基礎設施改造補助機制,加強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在食品小作坊申請低息免息貸款、租金減免、供水供電供氣補貼、進入交易場所費用減免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底 |
(3)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服務指導,提高辦事效率,激發市場活力。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持續進行 |
(三)密切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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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強化市場監管、公安、商務、工信、發改、住建、文旅、宣傳、廣電、財政、金融等部門的協作配合。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公安、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宣傳、廣電、財政、金融部門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底 |
(2)建立健全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和聯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在食品小作坊隱患排查、日常管理、宣傳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管齊下,形成合力,強化食品小作坊綜合治理和產業發展。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公安、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底 |
(四)開展督導考核,確保工作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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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的督查考評力度,將此項工作納入“雙安雙創”、文明衛生城鎮創建驗收標準體系及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評體系。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連續三年 |
(2)定期調度指揮,及時研究分析解決主要問題和矛盾,督促各部門按要求、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 |
各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 |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人民政府 |
持續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