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造成嚴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業責任人,要從重處罰,罰到他們傾家蕩產!”李克強在3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
當天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李克強說,近年來食品安全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相差較遠。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總理說,“必須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確保食品安全,維護人民健康。”
會議通過的草案細化了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職責和問責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等制度。
李克強明確要求,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要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加快研究“終身逐出市場”等懲戒機制。要從法律程序上明確大額罰款執行部門,確保處罰規范合理,執法“利劍”更加有力。
“總而言之,要把條例真正落到實處,讓處罰真正發揮‘震懾’作用,讓惡意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總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