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關于啟用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總局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因機構職能調整,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啟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1)”用于特殊食品行政許可受理相關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2)”用于特殊食品行政許可審批結果發放相關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檢驗抽樣專用章”用于特殊食品檢驗抽樣工作。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檢驗抽樣專用章”同時廢止。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9年2月27日
附件:啟用印章式樣
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1)
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2)
特殊食品注冊檢驗抽樣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