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贛市監辦字〔2019〕33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切實加強全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根據《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贛市監辦字〔2018〕37號)及《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入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贛市監辦字〔2019〕13號)要求,2019年1月30日至2月2日,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對上饒、鷹潭、宜春、新余等地進行了暗訪。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暗訪主要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攤點、小餐館、小商販等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農村集市、食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對象,以方便食品、休閑食品、酒水飲料、調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農村消費量大的食品為重點品類,以食品假冒、侵權“山寨”、“三無”、劣質食品及超過保質期食品等為重點違法違規情形,從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抽檢、食品商標保護執法稽查等方面進行暗訪檢查,共檢查了4個設區市6個縣10個鄉(鎮)的37家食品生產經營戶(其中:食品小作坊11家,食品銷售者22家,餐飲服務者4家)。從總體上看,大多數食品生產經營者能夠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地監管部門能夠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廣大農村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有所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總體形勢穩中向好,全省未發生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暗訪發現,有少數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
一是存在無證生產經營問題(共15家)。有的證照未據實變更經營地址和經營范圍;有的證照過期未申請延續或變更。
二是存在生產經營場所衛生條件差問題(共9家)。有的未劃分功能區,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混雜;有的加工設施清洗不徹底;有的生產原料未離地存放。
三是存在無食品標簽或涉嫌商標侵權問題(共7家)。有的部分食品沒有標簽;有的許可證號無法在總局網站查到;有的是農戶自已加工,無標識標簽;有的外包裝無生產廠家和生產地址;有的包裝袋上沒有外標簽,內標簽與食品放在一起,沒有標識“作坊食品”;有的進口奶粉和進口食品,未見中文標識。
四是生產經營者未履行進貨查驗和記錄問題(共6家)。有的不能提供生產廠家的證照和檢驗報告;有的未建立采購驗收臺帳;有的甚至不知道要進貨查驗,沒有向供貨商(批發商)索要相關資質證明;有的豬肉攤點未見檢驗檢疫合格證和肉品質量合格證;有的自家屠宰生豬無相關手續。
五是存在經營過保質期食品問題(共3家)。
六是存在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問題(共1家)。
三、整改情況
針對暗訪發現問題,暗訪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反饋,明確了整改意見、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涉及的4個設區市已下發整改通知,要求各地舉一反三,加大對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力度,對相關問題較重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依規地進行查處,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繼續集中力量對農村食品市場開展全面排查和嚴格監管,嚴厲打擊制售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努力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總體水平。
二要落實整治措施。要加大監督檢查和整治查處力度,有序推進專項整治的各項任務措施,穩步強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安全問題的風險防制,著力督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和凈化農村食品市場。
三要加強宣傳引導。要結合農村食品消費特點,多渠道多形式加強宣傳引導,努力提升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和農村食品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
四要強化協同增效。要積極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形成監管合力,依法履職盡責、規范開展整治,以協同共治推進整治增效。
請各地于3月5日前將查處整改情況報省局。
聯系人:張武洪,電話:0791-86355392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