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為使員工考核有所依循,為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與規劃提供合理依據。
2、為工資獎金報酬的決定以及職級晉升,培訓教育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
3、推動員工潛能開發與能力提升,增強凝聚力,讓員工在公司中得到更大的價值實現。
二、權責
1、品控部長、生產部長負責績效考核的組織與監督。
2、品質工藝員負責在線QC崗位人員的考核與計算積分。
3、當班班長負責考核QC上班遲到,早退的考評。
三、管理辦法
1、人事績效管理
1.1 績效考核原則:
1.1.1 考核人員必須公平合理,嚴肅認真,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不得憑感覺,印象,力戒主觀意斷。
1.1.2 事實求實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致使員工有所改進,提高。
1.1.3 績效考評所依據的事實必須與所承擔的工作有關,工作者的非職務行為,不能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
1.1.4 考評者應該把績效考評當作一項管理工作或管理手段,指導,約束,幫助與激勵被考評者做好工作。
1.2 考核分類:為月度考核,平時考核,試用考核,年度考核四種:
1.2.1月度考核:每月底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技能及出勤狀況,獎懲,教育訓練缺席等進行考核;
1.2.2 平時考核:主管人員對員工有特殊功過者,隨時可進行考核,給予獎懲。
1.2.3 試用考核:依照公司規定,任聘人員均有試用期1-3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試用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呈報解雇或延長試用期。
1.2.4 年終考核:每次年1月中旬對員工進行一次年終考核,針對全年度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及對公司的貢獻度作一次全面考核;總記獎懲狀況,缺勤次數為加積分;年終考核期限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公司服務不滿一年的員工,其考核以連續工作月數得分的平均分為參考得分。
1.3 考核等級及獎金系數:
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極差五種:
1.3.1 考核分等系數
得分 90分以上 80-89 65-79 50-64 50分以下
等級 優 良 中 差 極差
工資系數 1.5 1.3 1.0 0.7 0.3
1.3.2 員工績效考評為極差者,部長必須強化內部管理壓力,并實施加強提升之教育訓練。
1.4 考評要素:
1.4.1 對在線QC的績效考核主要為一下方面:處事能力,責任感,協調性,積極性,工作態度,工作技能,作業品質,工作勤惰。
1.5 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月度考核。
1.5.1 受解雇或開除之人員。
1.5.2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之人員。
1.6 本月工作日不滿7天者,不參加月度考核,也不扣該月基本工資的10%,其他情況必須參加月度考核。
1.7 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試用考核:
1.7.1 進廠不滿試用期限者;
1.7.2 進廠后受懲罰3次以上;
1.7.3 遲到、早退3次以上;
1.7.4 曠工2次以上;
1.7.5 不參加教訓訓練2次以上;
1.7.6 月考核有被評為差(含)以下記錄之人員。
評定不參加試用考核之人員,給予延長試用期、辭退或調離崗位等處理。
1.8 在線QC人員考核表
1.9 考核程序
1.9.1 由班長、品質工藝員考核,品控、生產部長復核,生產經理核準。
1.10 月度考核加積分標準
1.10.1 扣分標準
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
曠工1天扣10分
記警告1次扣2分
記小過1次扣5分
記大過1次扣15分
辭退或開除全扣。
1.10.2 加分標準
月統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加2分。
記嘉獎1次加10分
記小功1次加20分
記大功1次加30分
1.10.3 工傷假、喪假、婚假、產假、年度探親假不予扣分
1.11 試用期考核的加積分數依月度考核的總平均分數為考核成績,無請假遲到早退及懲罰者加10分。
1.12年終考核加積分標準
1.12.1 扣分標準
全年合計請事假滿15日者扣5分
全年合計請事假15日以上20日以下者扣8分
全年合計請事假20日以上者扣10分
按規定的探親假期休假者不扣分,超過一天扣0.5分.
1.12.2 加分標準
全年無請事假,曠工、遲到早退加10分
嘉獎1次加5分
記小功1次加10分
記大功1次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