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國家統計局正式批準執行新修訂的《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原名稱為<檢驗檢測統計報表制度>)于2013年首次獲國家統計局批準以來, 2014-2018年連續5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國共計36327家檢驗檢測機構,實現營業收入2377.47億元。
按照國家統計局新批準的《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認可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隨后將開展2018年度認可及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工作,并繼續使用“檢驗檢測統計直報系統”報送統計調查數據和年度工作報告,其中國家質檢中心還應通過統計直報系統報送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為切實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有關要求,便于社會查詢和監督,本次統計工作要求各檢驗檢測機構在統計直報系統中上傳2016-2018年度本機構出具的全部有效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的編號,并于2019年起每季度上報一次最新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編號,市場監管總局將據此向社會提供檢驗檢測報告和證書編號真實性和有效性的網上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