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食品函〔2019〕7號
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辦公廳,糧食和儲備局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現公開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具體要求如下:
一、立項條件與范圍
(一)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的有關要求,緊密圍繞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優先安排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食品產業發展亟需的標準,推動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向食品安全標準的轉化。
(二)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擬重點立項制定、修訂以下標準:
1.食品中有機污染物限量;
2.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3.食品安全檢驗方法;
4.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及其檢驗方法;
5.食品中獸藥殘留限量及其檢驗方法;
6.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和檢驗方法;
7.特定人群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與檢驗方法標準以及《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要求的食品營養標準與規范等;
8.食品營養強化劑的質量規格標準;
9.其他具備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基礎,需要通過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加以管理的事項。
二、立項申報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標準制定、修訂時機成熟。主要技術內容科學合理,在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可。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如有相關材料)、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
(二)立項建議應當一并提出標準起草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權威的技術機構、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作組,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
項目負責人應當為項目承擔單位在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熟悉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態度嚴謹,責任心強。
三、報送程序與時限
(一)各單位、組織或個人依法提出的立項建議通過網絡和書面材料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報送。
(二)具體報送方式。
1.網絡報送。登錄http://www.cfsa.net.cn/進入“食品安全標準”頁面,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系統提示的流程在線填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如對報送程序有疑問,可咨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電話:010—52165461)。
2.書面材料報送。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格式(從http://www.cfsa.net.cn/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填寫立項建議蓋章后報送。
3.農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立項建議書報送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農藥殘留分委員會,聯系人秦冬梅,電話010—59194078;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立項建議書報送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獸藥殘留分委員會,聯系人郝利華,電話010—62103930;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和檢驗方法標準立項建議書報送至全國屠宰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聯系人張朝明,電話010—59194776。立項建議書電子版請發送至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aqsc.org/或http://www.aqsc.agri.cn/。
其他各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報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請郵寄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37號2號樓,郵編100022)。
(三)網絡報送和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9年1月31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