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料可能給食品帶來的危害
在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中,料,是過程的輸入,要做好現場管理,監控好過程,過程輸入的監控是前提。有好的原料不一定生產出好的產品,但沒有好的原料,肯定生產不出好的產品。
隨著溫飽問題的解決,人們對食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提高,縱觀近年來曝光的食品安全事故,問題出現在原料上的居多,如動物源性食品的疫病問題,抗生素問題,農藥和獸藥的殘留和濫用問題,環境污染帶來的重金屬等超標問題,非食用原料的混入和摻假問題,使用過期原料問題,等等,大部分是通過原料、輔料、添加劑帶入或故意加入的。
我們的原料,就是上游供應商的產品,所以原料(輔料、添加劑、包裝)的管理,跟產品的管理一樣,分為質量(品質)和安全兩個大的方面。
品質,通俗地說,就是買糖要甜,買鹽要咸,應具備該產品應有的屬性、質量等級(如包裝、標識、色香味、狀態、新鮮度、溫度、尺寸規格等等),配合合理的價格,是一個性價比的問題。
安全,這是食品從業者的底線,是對原料中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情況,食品中的危害有很多培訓材料,尤其是HACCP體系培訓的材料上都有介紹,這里不再詳細討論。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2003):在食物鏈中可能對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
美國全國食品微生物限量咨詢委員會(US-NACMCF):危害是導致食品不安全消費的生物、化學或物理的特性。
食品中的危害主要分生物危害、化學危害和物理危害三大類,而逐漸被人們重視的過敏原危害,有的資料歸為化學危害,有的人則認為應該作為三大危害之外的單獨一種危害來分析和控制。
生物危害主要有寄生蟲類、真菌類、細菌類、病毒類等,生物危害大部分加熱可消除,但加工過程生熟分開應作為基礎條件。
化學危害目前是最難控制的危害,主要分:
→可預期的化學危害:激素/農藥殘留/除草劑/獸藥殘留/重金屬/毒素(細菌毒素、霉菌毒素、貝類毒素、魚肉毒素、蘑菇毒素、植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質/化學藥品/食品添加劑/過敏源——通過操作規范來控制。
→不可預期但可以防范的化學危害:非食品原料/輔料/添加劑的使用——通過法制和道德來控制。
→不可預期難以防范的危害:蓄意投毒——食品安全防護計劃。
物理危害如金屬碎片、玻璃和硬質塑料碎片、骨、刺、石子等原料中帶入或環境混入的異物——通過事前防止混入和事后選別來控制。
2、原料帶來危害治理難的根源
原輔料驗收,這個大部分食品企業的CCP1,食品安全控制的關鍵環節,目前問題很多,僅靠企業的努力是不夠的,可能更多地依賴于社會環境的凈化(人文化境——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自然環境——環境保護),關于這個話題,2007年我曾經寫過一篇短文,編輯后放在這里。
也談食品安全之再談備案基地建設(有刪減和編輯)
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的如火如荼的時候,出口兔肉龍頭企業的產品在法國被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4.6ppb),輸美水產龍頭企業的產品在加拿大被檢出硝基呋喃,這無疑給12個100%的神話一個很大的諷刺。
談到食品安全,官方一直在強調,食品是企業生產出來的,食品安全,靠的事企業的誠信。
企業需要誠信,這是現實,以信為本,這是經營之道。信用,在中國古代就推崇的立身之本。當然信用不僅僅是食品安全,還有質量,交貨期,價格等等。
但是需要誠信的僅僅是企業嗎?這使我想起在企業經常出現的現象,一旦有問題的發生,所有的矛頭都指向生產部門--道理很簡單:質量是生產出來的,不是管理出來的,也不是檢驗出來的……
道理是對的,但物極必反,強調過頭就走向了極端,質量是生產出來的,但技術部門驗證產品的穩定性了嗎?企業的工作環境(車間的溫度、濕度、硬件設施)適宜嗎?設備部門提供的設備合適嗎?定期維護了嗎?質量管理部門制定的質量控制措施有效嗎?有可行性嗎?培訓到位了嗎?檢查督促了嗎?管理部門給生產管理人員創造了良好的管理空間了嗎?人力資源配備合適嗎?企業對員工的待遇使員工盡心工作了嗎?
出現問題,應該先靜下心來分析原因,只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才能對癥下藥采取有效措施,而不是找到一個替罪羊處分完事。
中國農副產品的出口,從粗放式管理到精細化管理,從單純的感官質量,到食品安全的控制,從單純的合同標準,發展到國家標準向國際和國外標準的看齊,期間的教訓是殘酷的,損失是慘重的,退貨,銷毀,封關,從禽流感到抗生素,從抗生素到獸藥,從獸藥到農藥……
一步一步,被歐盟,被美國,被日本牽著我們的鼻子走過來,我們都是如何應對的呢?
抱怨貿易壁壘,怪罪政治因素影響經濟往來;
應付國外檢查,靠進口交換出口條件的貿易談判;
規范管理,與國際接軌--頒布農獸藥法典,建立出口養殖/種植基地備案制度,所有的出口產品必須來自備案飼養場/種植基地,加強基地建設和管理;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等等。
聽起來很有道理,力度很大,有聲有色,但實際的情況如何呢?
從事生產的企業去搞養殖/種植,加工蝦的去養蝦,開魚片的去養魚,殺雞的去養雞,搞蔬菜加工的去種菜,等等。管理不過關,技術不過關,最后落得虧損收場。當然,備案制度沒有要求一定是企業自己養/種,但是企業不自己養/種,那些相對于社會養殖/種植來說,近乎苛刻要求,農戶是不會買賬的,他們不按你的要求做,照樣賣錢!也許價格還高,利潤還好。
即使技術過關了,企業沒有誠信照樣會用禁用藥,企業誠信了,員工也未必對企業誠信,為了偷懶三個池子用的藥放到一個池子里,為了提高成活率多拿提成,私購禁用藥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這一切的根源在哪里?社會的大環境!
如果市場沒有這些禁用藥,如果農業部的職能部門也能和CIQ一樣重視起來,去管理農藥市場、獸藥市場,去管理飼料廠家,去管理飼養場,藥殘何來?何須出口基地備案?
如果我們能夠采取國民同等待遇,外國人不能吃的東西,我們中國人也不能吃,我們中國人的命并不比歐洲人、美國人、日本人賤,按同樣的標準去要求所有的養殖場,獸藥廠,飼料廠,當這項工作不再是CIQ一個部門的工作,何須CIQ到處跑飼養場,跑基地?
當我們不再是應付人家的檢查而去作假,而是實際行動起來,減少行政不作為,減少部門之間權益之爭,減少腐敗,真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那些靠冒險生存的廠家還會有立足之地嗎?
食品安全的保證,有待于農副產品市場的凈化,而農副產品市場的凈化,有賴于中國大環境的凈化。
我們期待著官員對納稅人和國家誠信,農民對企業誠信,企業對官方和消費者的誠信,當一個國家充滿誠信的時侯,還有什么力量能阻止我們呢!
當我們慶幸通過治理整頓達到12個100%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景,當我們在為奧運會成功舉辦歡呼時,轟動中外的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了,這又是怎樣的一個冷笑話!
食品安全,何時才能從源頭上解決?
3、企業目前能夠做的工作
1)發展企業種植、養殖基地;
2)供方評估,提供資質,現場檢查,眼見為實;
3)索取檢測報告,官方的報告作為法律依據,企業的自檢報告作為質量承諾;
4)抽樣檢測,驗證質量承諾的可信度;
5)成品檢測,驗證控制效果。
現場管理應注意的問題:供應商偷換材料、材質,規格變動,品質變動,摻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