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了美國環境保護局(USEPA)實驗室廢棄物管理的基本準則。
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減少廢棄物的產生是減少廢棄物管理問題和費用的最有效方法。使用能得出正確結果的最少量的樣品;如果可能,選擇使用危害較小試劑的實驗方法;購買小包裝試劑,以免處理過期試劑;使用可生物降解的清潔劑清洗玻璃器具類和裝置,除非明確指出需要某種溶劑或酸液。
法規概述
美國的《資源保護和回收法》(RCRA)規定了所有的固體廢棄物,尤其是危險廢棄物的處置。美國聯邦法規(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CFR)第40章260款包含了根據RCRA發布的聯邦危險廢棄物處置規則。這個規則建立了一套危險廢棄物的分類及全過程監控廢物的產生、運輸和最終處置的制度。除了符合條件的微量廢棄物產生者,在危險廢棄物管理中所有包含的裝置必須在美國環保局(USEPA)登記。
聯邦規則將廢棄物產生者分為三類,并對那些大量廢棄物的產生者進行嚴格控制。這三類是:微量廢物產生者,少于100kg/月;少量廢物產生者,100~1000kg/月;大量廢物產生者,大于1000kg/月。
危險廢棄物
1定義
按照規定,危險廢棄物是指那些在40 CFR261中被USEPA特殊處置的物質。州或地方主管部門也可在他們的管轄區域內規定其他的物質為危險廢棄物。
許多有毒的化合物沒有被管制,但是對這些物質不恰當的管理和處理可能導致違反《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CERCLA)或其他違法行為。
根據40 CFR 261的定義,危險固體廢物是那些沒有被排除在規定之外的并符合下列一條或多條標準的固體廢棄物。
(1)廢棄的商業化學產品、不合規格的產品、在40CFR 261.33 (P-法規和U-法規)明確列出的殘渣或溢流物。
(2)40 CFR 261.32 (K-法規)中列出的特殊來源的廢棄物。
(3)40 CFR 261.31 (F-法規)中列出的非特定來源的廢棄物。
(4)具有下列任何一個危險廢物特征的物質:可燃性、腐蝕性、活性、毒性。
這些規定里有些物質是例外的,可以查看規則確定某種廢棄物是否被排除在外。
2物品代碼
危險廢棄物通過在40 CFR 261.20~261.33中的特定代碼來管理。這些代碼可用于識別危險廢棄物。產生者有責任進行廢棄物代碼的確定。
表1中給出了使用哈希水質分析方法時可能出現的危險化學品的代碼。完整的代碼表見40CFR 261.33~40 CFR 261.20。
表1 危險廢棄物代碼
3確定廢棄物是危險品
聯邦法律不要求測試物質以確定它是否是危險廢棄物。如果產品在CFR規定中沒有被明確地列出,可以利用產品或生產商提供的信息來確定它是否是危險。通常,物質安全數據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上有足夠的信息可用來判定。
查找一下危險廢棄物的特征:
①閃點低于60℃,或它被美國交通運輸部劃分為氧化劑類(D001);
②物質的pH是≤2或≥12.5 (D002);
③不穩定的物質,與水劇烈反應,當和水混合時可能產生有毒氣體(D003);
④有毒的(D004~D043)。
根據某種污染物的濃度(重金屬和許多有機化合物),使用化學品組成數據確定物質是否有毒。如果廢棄物是液體,將污染物的濃度與40 CFR26中列出的濃度比較。如果是固體廢棄物,采用毒性特性溶出實驗(Toxicity CharacteristicLeaching Procedure, TCLP)分析樣品并將結果和40 CFR 261.24的濃度進行比較。高于臨界值的可認為是危險廢棄物。
關于使用MSDS的詳細資料,查看“物質安全數據表”。
一些哈希分析方法使用或產生了許多化學物質,使得最終產生危險廢棄物。例如,COD測試和納氏試劑。危險廢棄物也可能來源于樣品中存在的物質。
4危險廢棄物的處置
危險廢棄物一定要依照聯邦、州和地方法規進行管理和處置。廢棄物的產生者有責任標記危險廢棄物。分析人員應該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的要求進行檢查。
最危險廢棄物應該由具有USEPA許可證的處理、儲存、處置設施(treatment, storage and disposal facilities, TSDF)來處理。在USEPA或各州代表處允許的情況下,危險廢棄物產生者也可以自行處理。實驗室也必須遵守這些規定。如果屬于“符合條件的微量廢棄物產生者”,那么要遵守一些特殊的規定。對照40 CFR 261確定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最通常的處理方式是中和。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那些僅僅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廢棄物。通過加堿如氫氧化鈉中和酸性溶液;通過加酸如鹽酸中和堿性溶液。邊攪拌邊慢慢地加入中和劑。檢測pH值,當pH等于或接近7時,物質呈中性并可排放流入下水道。許多廢棄物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
其他的化學或物理處理方法,如氰化物分解或蒸發可能需要得到許可證。咨詢相關環境部門或地方法規確定哪種規定適用。
實驗室化學品可以和在裝置上產生的其他危險廢棄物混合并一起處置,也可以根據40 CFR 262.34的附屬條款積累起來處置。在收集廢棄物之后可通過打包處理,許多環境和危險廢棄物公司提供類似的廢棄物打包處理服務。他們將會對有害廢棄物進行清理、分類、包裝,并采用適當方法進行處理。
特殊廢棄物的管理
含氰廢棄物的特殊處置,這些物質作為具有活性的廢棄物(D003)被聯邦RCRA管制。在每個操作說明中提供了如何收集這些物質并進行適當處置的方法。安全地處理這些物質以免釋放氰化氫氣體(具有苦杏仁氣味的劇毒物質)是非常有必要的。大多數氰化物是穩定的,可在高濃度的堿溶液(pH>11)如2mol/L氫氧化鈉溶液中安全儲存并進行處理。不要將這些廢棄物和實驗室其他的可能具有較低pH值的物質(如酸液)的廢棄物混合。
如果有包含氰化物的物質溢出,要避免氰化氫氣體的產生。緊急狀況下采取下列步驟處理氰化物。
(1)使用通風櫥,并戴上可以提供空氣的呼吸裝置。
(2)邊攪動,邊把廢棄物加入到盛有濃氫氧化鈉和次氯酸鈣或次氯酸鈉(家用消毒劑)溶液的燒杯中。
(3)加入過量的氫氧化物和次氯酸鹽,靜置24h。
(4)中和溶液并與大量的水一起排入下水道。如果溶液包含其他被管制的物質,如氯仿或重金屬,它仍然需要作為危險廢棄物收集。不要將未經處理的危險廢棄物倒入下水道。
安全
保證安全是每位分析人員的職責。本書的許多分析過程使用了具有潛在危險的化學品和儀器。通過安全的實驗室操作避免發生意外事件是很重要的。下列各條例適用于水質分析,其他方面的安全問題也需要注意。
1.仔細閱讀試劑標簽
仔細閱讀每種試劑的標簽。特別要留意注意事項。當容器中還盛有試劑時,不要撕掉或蓋住容器上的試劑標簽。不要把試劑裝入一個已有標簽的容器中卻不改變標簽內容。當配制一種試劑或標準溶液的時候,要在容器上貼上清楚的標簽。如果標簽很難辨認,要馬上根據危險品通報程序重貼標簽。
在一些分析操作所使用的裝置上也有警告標簽。COD反應器和Digesdahl消解裝置的防護罩上的警告標簽指出了潛在的危險。在裝置使用過程中要保證防護罩在恰當的位置并按照注意事項上的標識進行操作。
2.防護裝備
根據化學試劑和分析流程選擇正確的防護裝備。MSDS包含這些信息。防護裝備有以下幾類。
(1)保護眼睛的裝備,如安全眼鏡或護目鏡,以防止飛濺的化學試劑對眼睛造成損害。
(2)手套可保護皮膚免受有毒的或腐蝕的物質、銳利的物體、過熱的或過冷的物質或碎玻璃的傷害。當轉移熱的裝置時一定要使用鉗子或手指套。
(3)實驗服或防濺板可保護皮膚和衣服免受飛濺的液體的損害。
(4)鞋可以保護腳免于濺液的傷害。在分析工作時不應該穿露趾鞋。
(5)如果沒有適當的通風設備,如通風櫥,就可能需要呼吸面罩。要按MSDS的推薦或操作的要求,使用通風櫥。對許多操作來講,如果有足夠的新鮮空氣和排氣裝置,普通的通風裝置足以防止操作者暴露在化學試劑環境中。
3.急救設備的供給
大多數急救指導要求當化學試劑濺到眼睛或皮膚上時,要用水徹底地沖洗。實驗室應該備有眼部沖淋器和淋浴裝置。進行野外工作時,要攜帶一個輕便的眼部沖淋器。實驗室也應該有適當的滅火器和通風櫥。
4.安全通則
當工作中使用有毒和危險的化學試劑時,遵循以下規則。
(1)絕對不要用嘴吸移液管移液,要使用一個移液器或洗耳球以防止吸入化學試劑。
(2)仔細按照操作流程操作并且遵守所有的預防措施。在開始測試前閱讀整個操作規程。
(3)立即擦掉所有的溢出液。要進行適當的訓練,準備正確的應急裝備,以徹底清除溢出液。
(4)在使用有毒的或刺激性的化學試劑的地方,不要吸煙、飲食。
(5)按照分析操作說明使用試劑和儀器。
(6)不要使用損壞的實驗室器具和儀器。
(7)減少在化學試劑中的暴露時間,不要吸入氣體或讓化學試劑接觸到皮膚。在使用完化學試劑之后要洗手。
(8)保持工作區域整潔、干凈。
(9)不要堵塞出口或取應急裝備的通路。
物質安全數據表
物質安全數據表(MSDS)描述了化學產品的危險性質。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介紹哈希試劑的MSDS,并講解如何在表上找到關于安全和廢棄物處置的重要信息。
1.如何獲得MSDS
哈希的所有試劑都具有MSDS,且免費向用戶開放。用戶可登陸哈希官方網站的MSDS表查詢頁面:http: //app. hach.com/msdsweb/customer _ msds _ request. asp。
2 .MSDS的章節
在MSDS標題信息列出了生產商產品訂貨號、MSDS日期、更改號、公司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緊急狀況電話號碼。MSDS有十章。各章的內容如下。
(1)產品信息。本章包含:產品名稱(productname);化學文摘服務社(CAS)登記號;化學品名稱;分子式(如果有);化學品所屬類別。
(2)組成。本章列出了產品的每個組成成分,并包含了這個組分的下列信息。
①PCT。即該組分的質量分數。
②CAS NO。即該組分在化學文摘服務(CAS)的登記號。
③SARA (SuperfundAmendments and Reauthorization Act),《非常基金修正及再授權法》。如果某一組分被列入SARA 313條寬,并且使用量超過了規定量,必須每年向USEPA報告。
④TLV (Threshold LimitValue),即域限值。指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推薦的8h接觸限值。
⑤PEL (PermissibleExposure Limit),即允許暴露極限。美國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規定的8h接觸的最大濃度。
⑥危害。指組分對身體和健康的危害。
(3)物理性質。本章給出了產品的物理性質。包括物理狀態、顏色、氣味、可溶性、沸點、熔點、密度、pH值、蒸氣密度、蒸發速率、腐蝕性、穩定性和儲藏注意事項。
(4)燃燒、爆炸、活性數據。本章包含了產品的閃點和爆炸極限,也包括了如果物質著火該如何滅火。本章的主要術語如下。
①閃點。指可燃液體或固體能放出足量的蒸氣并在所用容器內的液體或固體表面處與空氣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溫度。閃點通常說明了物質的易燃性和可燃性。
②可燃下限(LFL或LEL)指能夠引起爆炸的可燃氣體的最低含量燃燒下限。
③可燃上限(UFL或UEL)。指能夠引起爆炸的可燃氣體的最低含量燃燒上限。
④NFPA(The National FireProtection Association,美國國家消防協會)法規。美國國家消防協會有一個評定一種化學藥品危險程度等級的系統。這個等級通常標記在一個彩色菱形標簽上。等級從最小危險的。到為極端危險的4。它們代表了以下幾個危險程度:健康的(藍色)、易燃的(紅色)、有活性的(黃色)和特別危險的(白色)。
(5)健康危害資料。本章描述了化學品進人身體的可能途徑(如咽下、吸入、皮膚接觸),也給出了對健康短期和長期的影響。化學品會引發癌癥或遺傳基因損害的,也會在本章中標明。
(6)預防措施。本章包含危險物質的特別預防措施。其中包括特別的儲藏方式、處理方式、避免接觸和安全使用這些物質所需的保護性裝備等。
(7)急救。本章給出了如果暴露于化學品時的急救措施。對受害人催吐之前一定要閱讀本章。對于有些化學品催吐不一定是合適的方法。要使所有的化學品暴露者得到快速的醫療照顧。所有被化學試劑傷害的人員必須進行進一步的醫療救治。
(8)溢出物清除及處置流程。本章說明了如何安全清除和處置溢出物的操作。
(9)運輸資料。本章提供了國內和國際的運輸資料,給出了物流公司名稱、危險等級和產品的ID。
(10)參考資料。本章列出了編寫本MSDS的參考資料。
在參考資料之后,盡可能地列出SARA 313所列化學品或加州第65號提案所列化學品。在這里也可以發現關于產品的特別信息。
3. OSHA化學品衛生計劃
美國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執行控制暴露于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法律。這些法規被收錄在29 CFR 1910.145。中。法規適用于所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雇主,并且要求雇主制定和使用化學品衛生計劃并任命一個有資格的人作為化學品衛生計劃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