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及時 、準確地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各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應本著代表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范圍包括對本公司生產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的評估。
第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全公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組織領導及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將監測和評估結果上報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工作。并向公司提出工作建議,執行相關決議;制定、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方案;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監測情況,根據監測結果,認為有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下達風險評估任務 。
第五條 :食品風險監測和評估所獲得的數據、結果、結論等相關信息實行保密制度,在批準公布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對外公布。
第二章 風險監測和實施
第六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日常監測、專項監測和爭監測。
專項監測是各相關部門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或根據需要及主管部門的規定而開展的專 項監測活動。
應急監測是針對突發性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熱點問題、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和新發現的食品問題等而開展和實施的應急監測活動。
第七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遵循優先選擇原則,兼顧日常監測范圍和年度重點,將以下情況作為優先監測內容:
1)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的;
2)易于以嬰幼兒、孕產婦、老年人、病 人造成健康影響的;
3)使用范圍廣、流通過程長、消費量大的;
4)以往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費者關注的;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室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印發下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承擔監測任務的部門
2)具體監測的內容,包括樣品各類、數量、采樣來源、檢驗項目
3)樣品的采樣、封裝、運輸及保存條件;
4)采樣方法、檢驗方法及依據;
5)結果匯總及報送機構
6)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九條: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部門應根據要求,完成監測方案規定的監測任務,按時向總經理辦公室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客觀。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監測數據進行收集和匯總分析,及時向總經理報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三章 風險評估原則和實施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信息、科學數據及其他在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進行。
第十二條: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部門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論的科學、客觀、公正。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
1)為制訂或修訂食品安全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2)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投訴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屬于區域污染,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3)主管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組織組成評估委員會進行風險評估,對風險評估的結果和報告負責,并及時將結果、報告上報當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組成的評估委員會應立即成立臨時小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1)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2)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3)有關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4)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