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圍
對本廠食品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檢查、層層監管,由食品安全負責人牽頭,各部門、崗位負責人配合。
三、自查內容
(一)企業資質變化情況: 營業執照與食品生產許可證 實際生產方式和范圍是否一致,是否發生變化,變化后是否報告。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落實情況。相關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人員健康檔案,是否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
(三)原料進貨查驗落實情況: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索證、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采購,購進時是否索取了企業相關資質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是否有詳細的采購驗證記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嚴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詳細的相應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是否實施“五專”管理,有單獨的進貨臺賬。
(四)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廠區環境、生產加工場所、設備設施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生產工藝過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定期維護保養設備設施,確保設備運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五)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是否配備了必備的檢驗儀器、設備,計量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檢定并在檢定有效期內;檢驗輔助設備和化學試劑是否齊備;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具有檢驗資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對生產的每批產品進行檢驗,是否將檢驗的原始記錄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留存備查,是否對出廠的每批產品留樣,并進行登記。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是否有采購不合格食品原輔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情況,對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進行處理,對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召回,并有記錄。
(七)食品標識標注情況: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印有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以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和產品的貯藏方式和保質期等相關信息。
(八)食品銷售臺賬記錄情況: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銷售臺賬,記錄了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銷售日期、檢驗合格證號、生產批號以及購貨者的相關信息,包括購貨者的名字,地址、銷貨場所等。
(九)產品標準執行情況:企業是否積極并嚴格執行各個產品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執行的標準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應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做好自查情況記錄,真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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