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食品安全問題,日前,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發布《外國供應商驗證項目》、《認可第三方證明》、《農產品安全》三項進口食品及農產品安全新規定。這只是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7項規定中的一部分,該法案預計將于2016年最終確定。
第一項規定名為《外國供應商驗證項目》,要求進口商審查外國供應商的設施、食品樣本和食品檢測等內容,評估外國供應商的有關食品安全記錄,保證外國供應商生產的食品滿足美國的安全標準。
第二項規定名為《認可第三方證明》,即:美國藥管局設立項目,對審查食品安全的第三方證明機構實施認證,對外國食品設施及所生產食品滿足美國食品安全規定實施認證。按照這個規定,美藥管局在特定環境下可要求美國進口食品獲得第三方證明機構的認證證書。
美國藥管局同時公布的第三項規定是《農產品安全》,涉及農作物種植、收割、包裝和存放等各個環節,包括檢測灌溉用水質量,在衛生方面培訓工作人員,消毒相關工具以及建筑等。但過去3年農產品銷售額不足2.5萬美元的農場以及供自家消費的農產品不受此規定約束。
這三項規定是美國2010年通過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中的一部分。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7項規定中現已推出5項,剩下的預計將于2016年最終確定。《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是過去70年來美國食品安全法律最徹底的一次改革,其宗旨是促使美國食品體系能從被動反應到主動出擊,預防食源性疾病。
據美國統計,美國每年約有六分之一的人口會患上食源性疾病,導致12.8萬人住院、300人死亡。目前,進口食品在美國食品供應體系中的比例占19%左右,52%的新鮮水果和22%的新鮮蔬菜來自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