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韓國食藥廳(KFDA)頒布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和《農藥肯定列表制度》(PLS)兩部法規,提高了進口食品農產品準入條件和口岸檢驗檢疫標準,堪稱韓國史上最嚴。韓國是山東食品農產品出口的重要目標市場,2015年上半年,山東出口韓國食品農產品8.89億美元,貨值約占山東出口食品農產品總量的近一成,主要品種為蔬菜水果制品、動物水產品、木材、調味品、植物飼料、軟體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保鮮蔬菜、糧食制品、水產制品、干果堅果及熟制炒貨等,新法規的實施對我輸往韓國產品的企業影響重大。
《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將于2016年2月正式實施。該法規強化了全過程管理理念、入境口岸查驗措施以及食品入境后追溯管理,對所有輸韓食品生產企業實行注冊制,而之前僅依據中韓水產協議對進口水產品實施注冊,將食品安全監管重點由口岸延伸至生產源頭。同時,韓國食藥廳將對所有進口農食產品及相關產品均實施通關強制申報制度,對食品農獸藥殘留限量、微生物指標、食品添加劑、食品中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限量、標簽等方面都有嚴格要求,對產品加工廠、倉庫注冊也重新界定。僅海外注冊審核一項,檢查內容就涵蓋原料檢驗、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廠區環境等6個領域85個項目。
《農藥肯定列表制度》(PLS)將于未來3年內全面實施,該法規對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統、嚴格。目前,韓國已經制定的7261條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包括農作物使用的441種農藥,人參使用的78種農藥以及畜產品使用的83種農藥。新法規實施后,出口農產品到韓國時需要確認農藥在韓國是否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否則將會被按照“一律標準”(0.01ppm)進行檢查。
企業成本大幅增加。我國現行使用的大部分農藥將均納入查驗范圍,肉類、乳制品、雞蛋、水產品等將至少面臨抗生素、激素、殺蟲劑、金屬殘留等77項指標檢測。以蔬菜為例,出口蔬菜需檢測286項農藥項目,該項檢測費用最多將達近萬元人民幣。另外,檢測周期相應延長,產品通關時間延長,也增加了企業出口成本。
出口風險增加。新標準的實施增加了我輸韓產品被韓方檢出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標的風險,貨物被拒絕通關、退運或者銷毀的風險加大。
檢驗檢疫部門通過集體辦班、檢企座談等方式,對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和幫扶培訓,將技術性貿易風險信息及時傳遞給企業。借鑒應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以及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的經驗,有的放矢,積極指導企業從生產、加工、檢測等環節入手,有針對性地排查風險和隱患,將對企業的影響降至最低。嚴格對輸韓食品企業的監管。根據《特別法》的內容,有針對性地調整對輸韓食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幫助企業迅速適應并滿足韓方的新要求。
新法規實施前后,韓國對生產企業的考察將更加頻繁,建議企業加強與韓方的聯系,爭取以承認中方日常監督或以委托檢查的方式代替韓方現場的考察,加強信息溝通,了解韓方對新法規的實施方式與檢查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