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的定義: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活動和其結果規定共同的重復使用的規則、指導原則或特性文件,該文件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經一個公認結構的批準。
2、標準化的定義:為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
3、食品標準的研究對象:食品加工產品門類、食品加工過程要素、標準層次
4、標準編號的含義:
lGB 5749-200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lGB/T 5009.11-1996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lDB44 ××××-2007
lNY 5017-2001 無公害食品 茶葉
lQ/SYTR 01-2002
5、標準的分類:
按級別分類: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商業(SB)、農業(NY)、商檢(SN)、輕工(QB)、化工(HG))、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最高)
按性質分類:強制性標準GB、推薦性標準GB/T
按內容分類:基礎標準、產品標準、衛生標準、方法標準、管理標準、環境保護標準
按作用范圍分類: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
6、標準化方法原理:
1)簡化原理:在一定范圍內縮減標準化對象的類型數目,使在一定的時間內滿足一般需要的標準化形式和方法要求。
2)統一原理:在一定范圍、一定時期和一定條件下,對標準化對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拘束特性所確定的一致性,應與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目的是確定一致性,是標準化的核心和本質。
3)協調原理: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使標準化對象內外相關因素達到平衡和相對穩定的原理。
4)優化原理:按照特定的目標,在一定的限制條件下,對標準系統的構成因素及其關系進行選擇、設計或調整,使之達到最理
7、標準化原則:超前預防原則、協商一致原則、統一有度原則、動變有序原則、互相兼容原則、系列優化原則、階梯發展原則、滯阻即廢原則
8、標準化的任務: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對標準實施進行監督
9、標準化的要素:
按照性質劃分:規范性要素、資料性要素
按要素在標準中所處的位置劃分:規范性一般要素、規范性技術要素、資料性概述要素、資料性補充要素
根據要素必備或者可選狀態劃分:必備要素、可選要素
10、標準化的結構:部分、章、條、段、附錄
部分:一項標準被分布起草、批準發布的系列文件之一,不同部分具有同一個標準順序號,共同構成一個標準。部分不是獨立的標準。部分名稱:主體要素 第×部分:補充要素
章:標準內容劃分的基本單元,是標準或部分中劃分出的第一次層次。每一章都應有標題
條:最多可分成5個層次;可設標題也可不設標題;何時應設條:可能被引用;同一個層次中有兩個或以上的條
段:標準中沒有編號的層次;在凡是可能被引用的段避免出現“懸置段”
附錄:規范性附錄、資料性附錄
11、標準封面內容:①標準的編號: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號組成。②標準的名稱:一般構成要素是引導要素、主體要素和補充要素,順序排列:引導+主體+補充 ③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的表示:等同:代號IDT 等效:eqv 修改:mod 非等效:neq
12、標準的名稱:名稱是對標準的主題最集中、最簡明的概括。分類: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
13、采標一致性程度劃分:等同(IDT)、修改(MOD)、非等效(NE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