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追溯系統沒有建立或產品的可追溯性不能實現。
二是 沒有對產品召回程序進行詳細策劃,建立的召回程序過于簡單,可操作性差,也沒有進行模擬演練以對程序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進行驗 證。
三是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中對應急情況的識別不到位,防止應急情況發生和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制定不到位,沒有 將文件要求的內容對員工進行培訓,也沒有在可行時進行演練。
四是設備管理等文件沒有考慮食品安全方面應注意的 事項,如為防止食品污染,對設備維修后油污清理工作的要求沒有體現等。
五是文件和記錄的控制不符合要求,表現 為文件未經批準就使用、作廢文件與現行文件并存、找不到文件及記錄、記錄不按照規定分類存檔、不按照規定期限保存、沒有規定 記錄保存期限等。
六是計量器具的管理不符合要求,表現為不按照要求定期檢定/校準、校準方法沒有科學依據、不標 明計量器具的校準狀態等。
七是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和良好操作規范(GMP)等執行中存在不符合的情況,如飲 用水管落地、不能按照要求對水質進行日常檢測、車間溫度以及冷庫溫度不符合要求等。
二是 沒有對產品召回程序進行詳細策劃,建立的召回程序過于簡單,可操作性差,也沒有進行模擬演練以對程序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進行驗 證。
三是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中對應急情況的識別不到位,防止應急情況發生和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制定不到位,沒有 將文件要求的內容對員工進行培訓,也沒有在可行時進行演練。
四是設備管理等文件沒有考慮食品安全方面應注意的 事項,如為防止食品污染,對設備維修后油污清理工作的要求沒有體現等。
五是文件和記錄的控制不符合要求,表現 為文件未經批準就使用、作廢文件與現行文件并存、找不到文件及記錄、記錄不按照規定分類存檔、不按照規定期限保存、沒有規定 記錄保存期限等。
六是計量器具的管理不符合要求,表現為不按照要求定期檢定/校準、校準方法沒有科學依據、不標 明計量器具的校準狀態等。
七是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和良好操作規范(GMP)等執行中存在不符合的情況,如飲 用水管落地、不能按照要求對水質進行日常檢測、車間溫度以及冷庫溫度不符合要求等。
上述情況的存在,阻礙了食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妨礙了食品安全管 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不安全食品出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