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安全作為關系人類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問題,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正因為如此,近期國外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技術法規和措施,加強了對進口食品包裝安全的限制:歐盟制定了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最大遷移值,規定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材料中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的總遷移極限值必須低于0.6毫克/公斤;法國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將禁止使用非生物降解的塑料材料包裝食品、農產品,改由環保可降解材料完全替代;美國也于近日通過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強法》,要求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評估雙酚A的風險,該國各州將逐步禁止食品和飲品容器中含有該物質。
我國是食品農產品生產大國,也是出口大國,在食品農產品出口中,包裝是一個重要的方面。歐美國家對食品包裝紛紛采取的各種新安全規定,應引起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出口企業的高度關注,避免因食品包裝問題使出口受阻。
為有效應對國外食品包裝安全法規,進一步擴大產品出口,檢驗檢疫提醒廣大食品出口企業,務必要提高對食品包裝質量安全認識,在確保食品本身質量安全的同時,切實加強和完善出口食品包裝質量安全的措施:
一是要密切關注各國食品包裝技術法規,對其實施時間、具體內容和涵蓋范圍等進行深入了解和解讀,并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制定相應的對策;
二是要加強環保意識,確保從原料選購、產品制造等全過程符合輸入國環保要求;
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積極改進生產工藝和生產方法,將環保理念引入包裝原料選擇、產品制造乃至使用、回收等全過程,開發無毒、無害、可降解的綠色環保型食品包裝材料,加快食品包裝產業更新換代的步伐;
四是要積極開拓新興市場,實施貿易伙伴的多元化。在鞏固歐盟、美國等傳統市場的同時,積極尋求新的貿易伙伴,適當規避食品包裝壁壘,增強企業抵御包裝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