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3日,歐盟議會終于通過了歐盟委員會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學白皮書Reach,并將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臺有關規定,在各成員國中生效執行。
該化學白皮書的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至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檢測機構將由設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歐盟化學產品局執行,各成員國也必須成立自己的檢測機構。
該規定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年、6年或者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最有害的或者進口量最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最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