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食品名稱,它須標于何處?
食品名稱是說明該食品的特性,必須標于標簽的前面或主展示面及任一備用主展示面。
2、標注的食品名稱是否應明顯?
標注時使用印刷或打印字體,字體粗大,并且該字體必須是正面所有字體最為明顯的部分,也最能體現主展示面的特點之一。通常情況下,使用的字號不小于標簽上最大字的1/2。
3、食品名稱應使用什么樣的名字?
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則可作為名稱使用;若沒有,則使用一描述性、無誤導性的名字。
4、應將食品名稱標于標簽何位置?
應與包裝底部平行、成行標注。
5、何時可將奇特的名字作為食品名稱使用?
當消費者了解該食品的特性,該名稱已被廣泛接受、理解時可使用。
6、是否有必要用普通用名或俗名替代新的名稱?
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則必須使用,因為再重新設定新名稱易對該食品造成誤解。當食品符合名稱有關規定時,必須按規定命名。
7、對于不同形式(如切成片、整塊)食品是否需修改其名稱?
如果食品以任一形式(切片、整塊、半塊等)銷售,須在標簽上注明該食品的構成形式。
8、什么樣的食品必須注明"仿真食品"?
仿真食品是一種新的食品,它類似于傳統食品、是傳統食品的替代產品,含有較少的蛋白質,或少量必要維生素或礦物質,標注時必須注?quot;仿真"字樣。
9、對"仿真"字體和醒目程度的要求是什么?
與該產品上標注的產品名稱要求相一致。
10、汁液(果汁、蔬菜汁)飲料何時需注明原汁的含量?
凡聲稱含有汁液(果汁或蔬菜汁)的飲料必須注明原汁的含量,可通過標簽說明、在標簽上畫有水果或蔬菜的圖案、品嘗及外觀等方式,使消費者確信飲料中含有原汁。
此類飲料包括非碳酸飲料、碳酸飲料,100%全汁、濃縮汁、稀釋汁及標有汁液而實際上不含汁液的飲料。
11、何處、如何標注原汁的含量?
標注在信息面、靠近頂部處。其上部可注明商標、產品名稱、標識或通用產品代號。
使用清楚的黑體打印或印刷字體,要與其它字體或圖案對比明顯。用來標注汁含量的字體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號(不包括商標、產品名稱、標識、通用產品代號或"營養素"標題的字號)。
注明汁含量可用"含有▁%果汁或蔬菜汁"或者"▁%果汁或蔬菜汁"表示,再加上水果或蔬菜的名稱(如"100%蘋果汁")。
12、對于汁液飲料是否有特例?
當飲料中含有極少量汁液、只為調味而加入就不需標明汁液的含量,可以:(a)使用"**味"或"調味"詞描述;
(b)可在成份表中注明"**汁",其它處不再注明;
(c)不用注明任何含有汁的內容。
13、如何計算原汁的含量(以%表示)?
原汁的具體名稱直接由水果或蔬菜而得:以1體積或某體積為單位,加水稀釋制成飲料:由白利表查得100%全汁的數值、計算。
14、是否在標簽上都注明"飲料"字樣?
含有100%全汁的飲料可稱之"汁";但若飲料經稀釋就必須在"汁"前加上"飲料"、"雞尾酒"等修飾語。或者按固定格式"稀釋▁汁"標注,如"稀釋蘋果汁"。
15、是否必須在標簽上注明"濃縮"字樣?
由濃縮汁配制成的成品必須在標簽上注明"源自**濃縮汁"或"復原"字樣。若只在成份表上標明,則按"濃縮▁汁和水"、"水和濃縮▁汁"格式標。
16、混合水果或蔬菜汁飲料如何命名?
在非成份表處標時,"蘋果、梨及山莓汁飲料"、"山莓味蘋果、梨汁飲料"
如果在標簽上非成份表處只標出一種或幾種(非全部)汁時,則標明含量較多的汁。例如"蘋果混合汁"、"富含蘋果汁的3種水果汁"
若只標明一種或幾種(非全部)汁的名稱,且這些汁又不是主要成份,則按**味標,或按5%的浮動范圍標明各種汁的含量。例如山莓酸果蔓汁,可表示為"主料白葡萄汁,輔以山莓、酸果蔓汁"、"山莓、酸果蔓汁味飲料"、"含有10-15%酸果蔓汁、3-8%山莓汁"
17、標明的原汁含量使用什么樣的字體?
產品名稱
"源自**濃縮汁"、"復原"字樣不得小于"**汁"全名的字母高度的1/2。"5%浮動范圍的含量"字樣不得小于普通用名或俗名最大字體的1/2(也可按主展示面面積大小確定,主展示面面積≤5平方英寸,則不小于1/16英寸;面積>5平方英寸,則不小于1/8英寸)。
信息面
使用清楚的黑體打印或印刷字體,要與信息面上使用清楚的黑體打印或印刷字體,要與其它字體或圖案對比明顯。用來標注原汁含量的字體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號(不包括商標、產品名稱、標識、通用產品代號或"營養素"標題的字號)。其它字體或圖案對比明顯。用來標注汁液含量的字體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號(不包括商標、產品名稱、標識、通用產品代號營養素"標題的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