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2000-12-22批準
2001-04-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獼猴桃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A級綠色食品獼猴桃的生產和流通。本標準所指的獼猴桃包括獼猴桃屬的各品種變種及變型。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009.11-1996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鎘的測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汞的測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8855-1988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
GB/T12293-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測定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測定折射儀法
GB/T12392-1990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中總抗壞血酸的測定方法熒光法和2,4-二硝基苯肼法
GB/T13108-1991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測定方法
GB/T14929.4-19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殘留量測定方法
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393-2000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綠色食品greenfood見NY/T391-2000中3.1。
3.2A 級綠色食品Agradegreenfood見NY/T391-2000中3.3。
3.3生理成熟physiologi?calripe果實已達到能保證正常完成熟化過程的生理狀態。
3.4后熟fullripe達到生理成熟的果實采收后,經一定時間的貯存使果實達到質地變軟,出現芳香味的最佳食用狀態。
3.5斑跡spot果面的各種病斑、變色斑、疤痕、蚧痕、菌跡、藥跡等。
3.6損傷damage果實的各種碰壓傷、摩擦傷、日灼傷、凍傷、發育性裂口等。 3.7腐爛果decayfruit果實遭受病原物的侵染,細胞的中膠層被病原物分泌的酶所分解,導致細胞分離、內部組織潰敗,喪失食用價值的果實。
3.8畸形果deformityfruit
果實明顯變形,不具有本品種果形的固有特征。
3.9缺陷果defectfruit果面有斑跡,或果實有操傷、畸形、腐爛的果實。 3.10潔凈clean果實上無污染物、塵土及其他外來雜質。
3.11果形良好fruitfor?malgood
果形具有本品種的固有特征,但允許有部分輕度凸凹或粗糙,而不影響外觀。
4 要求
4.1產地環境要求應符合NY/T391規定
4.2感官要求
4.2.1果形:具該品種特征果形,果形良好,無畸形果。
4.2.2色澤:全果著色,色澤均勻,具該品種特征色澤。
4.2.3果面:果面潔凈,無損傷及各種斑跡。
4.2.4果肉:多汁,軟硬適度,具該品種特征特色。
4.2.5風味:酸甜適度,香或清香。
4.2.6成熟度:應達到生理成熟,或完成后熟。
4.2.7缺陷果容許度
4.2.7.1批次產品中缺陷果不超過4%,其中腐爛果不超過1%。
4.2.7.2缺陷果百分數(%)以果實個數為單位進行計算。
4.2.7.3腐爛果在產品提供給消費者前應剔除。
4.2理化要求理化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表 1 理化要求
項目 指標
生理成熟果 ≥6
可溶性固形物,% ≥10
后熟果 總酸量(以檸檬酸計),% ≤1.5
生理成熟果 ≥6:5
固酸比 后熟果 ≥10:5
維生素C,mgkg ≥1000
果實縱徑,mm ≥50
單果重,g ≥80
4.4衛生要求 衛生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5 試驗方法
5.1感官試驗 從樣品中隨機抽取100枚獼猴桃,按4.2的要求作感官檢驗。缺陷果容許度按下述方法:從樣品中隨機抽取100枚獼猴桃,檢出缺陷果,計數,計算缺陷果百分數。再從缺陷果中檢出腐爛果,計數,計算腐爛果百分數。 5.2可溶性固形物測定 按GB/T12295規定執行。
5.3總酸度測定 按GB/T12293規定執行。
5.4固酸比計算固酸比 按式(1)計算:
X=S/A………………(1)
式中:
X———固酸比,計算結果值小數點后保留一位數;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總酸量,%。
5.5維生素C測定 按GB/T12392規定執行。
5.6單果重測定 從樣品中隨機取10個單果,用感量0.1g的天平稱重,稱量結果保持小數點后一位數,測定結果以單果重范圍表示,即“最小值~最大值”。 5.7果實縱徑測量 從樣品中隨機抽取10個單果,用水果刀將果實從果蒂至果頂破開,用游標卡尺測量果蒂至果頂的距離(精確至1mm),即為果實縱徑。測定結果以果實縱徑范圍表示,即“最小值~最大值”。
5.8砷的測定 按GB/T5009.11規定執行。
5.9鉛的測定 按GB/T5009.12規定執行。
5.10鎘的測定 按GB/T5009.15規定執行。
5.11汞的測定 按GB/T5009.17規定執行。
5.12氟的測定 按GB/T5009.18規定執行。
5.13稀土的測定 按GB/T13108規定執行。
5.14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按GB/T5009.19規定執行。
5.15樂果、敵敵畏、對硫磷、馬拉硫磷、甲拌磷、殺螟硫磷、倍硫磷的測定接GB/T5009.20規定執行。
5.16氯氟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測定 按GB/T14929.4規定執行。
6 檢驗規則
6.1組批規則 按GB/T8855規定執行。
6.2抽樣方法 按GB/T8855規定執行。
6.3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b)前后兩次出廠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c)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6.4交收試驗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驗。交收檢驗的內容包括包裝、標志、標簽、缺陷果容許度、感官及單果重。安全衛生指標應根據土壤環境背景值及農藥施用情況選測。檢驗合格并附合格證的產品方可交收。 6.5判定規則
6.5.1無論交收檢驗或型式檢驗,一項指標檢驗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單果重及果實縱徑以最小值為判定數據。
6.5.2為確保理化、衛生項目檢驗不受偶然誤差影響,凡某項目檢驗不合格,應另取一份樣品復檢,若仍不合格,則判該項目不合格,若復檢合格,則應再取一份樣品做第二次復檢,以第二次復檢結果為準。
6.5.3對包裝、標志、缺陷果容許度不合格的產品,允許生產單位進行整改后申請復檢。
7 標志標簽
7.1標志
7.1.1包裝箱或包裝盒上應標注綠色食品標志,具體標注按有關規定執行。 7.1.2包裝箱或包裝盒上應標注產品名稱、數量、產地、包裝日期、保存期、生產單位、儲運注意事項等內容。字跡應清晰、完整、勿錯。
7.2標簽應按照GB7718的規定執行,在標簽上標注綠色食品標志、產品名稱、單果重、果實個數或凈重、包裝日期、保存期、產地、生產單位、執行標準代號等內容。
8 包裝、運輸、貯存
8.1包裝
8.1.1包裝分箱裝與盒裝,箱裝用于大批量(5~10kg)果實包裝,盒裝用于小批量(0.5~1kg)果實包裝。
8.1.2箱裝用瓦楞紙箱,內襯墊箱紙,墊箱紙質地應細致柔軟。果實應排列整齊,分層排放,每層用墊箱紙分隔。
8.1.3盒裝的盒子用厚皮紙制作,內有一種塑料薄膜巢,巢內平鋪果實一層,套上水果保鮮袋,再盛入紙盒中。
8.2運輸
8.2.1獼猴桃易碰傷、腐爛,故應冷藏運輸,做到快裝、快運、快卸。嚴禁日曬雨淋,裝卸、搬運時要輕拿輕放,嚴禁亂丟亂擲。
8.2.2運輸工具的裝運艙應清潔、無異味,水運時應防止水油入艙中。防止蟲蛀、鼠咬。
8.3貯存獼猴桃果實宜在冷涼濕潤的條件下貯存,在溫度0~2℃,濕度90%以上時可貯存3~6個月。常溫下僅可存放約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