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目前這個專門機構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綠色食品標志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正式注冊的質量證明商標,其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綠色食品標志圖形由三部分組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志為正圓形,意為保護。
綠色食品的三個顯著特征:
㈠、強調產品出自最佳生態環境。綠色食品生產從原料產地的生態環境入手,通過對原料產地及其周圍的生態環境因子嚴格監測,判定其是否具備生產綠色食品的基礎條件,而不是簡單地禁止生產過程中化學物質的使用。 ㈡、對產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綠色食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而不是簡單地對最終產品的有害成份含量和衛生指標進行測定,從而在農業和食品生產領域樹立了全新的質量觀。
㈢、對產品依法實行標志管理。政府授權專門機構管理綠色食品標志,這是一種將技術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的生產組織和管理行為。
綠色食品標準體系的構成:
綠色食品標準以全程質量控制為核心,由以下六個部分構成:
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即《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2、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準
3、綠色食品產品標準
4、綠色食品包裝標簽標準
5、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標準
6、綠色食品其它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