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
為適應綠色食品事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規范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方便綠色食品獲證企業用標,中心決定停止印制綠色食品防偽標簽,推行使用粘貼式標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鮮、散裝等不適于在包裝上印刷商標標志的產品可選用粘貼式標簽(樣式見《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志設計使用規范手冊》)。
2.粘貼式標簽由綠色食品用標企業按《粘貼式標簽訂制須知》自行向印刷單位訂購。《粘貼式標簽訂制須知》將隨《綠色食品使用證書》由各地綠辦(中心)在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時一并發給獲證企業。
3. 綠色食品防偽標簽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印制。為避免浪費,已經印刷并在使用的防偽標簽,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仍然可以繼續過渡使用,用完為止。過渡期限最長不超過2024年10月31日。
4.在綠色食品粘貼式標簽使用過程中,如有困難和問題,請及時與中心標識管理處聯系。
聯系人:張曉云 電話:010-59193763
特此通知。
附件:《粘貼式標簽訂制須知》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