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一種具有專業特性的品質保證(QA)或制造管理體系,稱良好生產規范。GMP較多應用于制藥工業,許多國家也將其用于食品工業,制定出相應的GMP法規。美國最早將GMP用于工業生產,FDA于1963年發布藥品的GMP法規,并在第二年開始實施;1969年又發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裝和貯存的良好生產規范(聯邦法規第128節),簡稱GMP或FGMP基本法,并陸續發布各類食品的GMP。經多次修改,1996年版的聯邦法規第一章中稱為近代食品制造、包裝和貯存的良好生產規范(簡稱CC,MP),并以110節代替原128節。
GMP也是一種具體的食品質量保證體系,其要求食品工廠在制造、包裝及貯運食品等過程的有關人員以及建筑、設施、設備等的設置,衛生制造過程、產品質量等管理均能符合良好生產規范,防止食品在不衛生條件或可能引起污染及品質變壞的環境下生產,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和品質穩定。
GMP的重點是:確認食品生產過程安全性;防止異物、毒物、微生物污染食品;有雙重檢驗制度,防止出現人為的損失;標簽的管理,生產記錄、報告的存檔以及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自美國之后,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國、澳大利亞、臺灣等都曾積極推行食品的GMP。